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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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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501以上人公立医院(三乙)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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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354

  • 招聘职位:
  • 临床护理
  • 招聘要求:
  • 全职,应届生本科起
  • 亮点:
  • 只招应届
  • 报名时间:
  • 2026.5.18-2026.5.26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573-87017381、0573-87017385
  • 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导航
  • 招聘要求

    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12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人社〔2015〕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海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4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户籍等要求,同时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年龄18~38周岁(1987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8日16:00—2026年5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海宁市卫生健康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jrrp.jiarrc.com/project/17900),可在PC端或者手机端报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报名须知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告公示”栏目发布的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未成功提交报名单者,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4、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27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材料或信息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5月26日16:00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通过初审人员请在2026年6月2日-6月3日登录海宁市卫生健康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jrrp.jiarrc.com/project/1790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笔试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科目为《护理学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会同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高校提供填报网页截图;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或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体检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或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二)截至2026年5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信息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17381、0573-87017385

    监督电话:0573-87017301、0573-87282826

    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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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医养、康复、教学、科研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为嘉兴******规模的专科医院之一,服务范围辐射嘉兴及周边县市。现已建成*********认知障碍防治/脑健康与认知障碍规范化诊疗示范中心、全国心身医学整合诊疗中心。医院占地面积75亩,现有医疗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养老床位150张、实际开放床位102张,年门诊量18万+。
    医院为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单位,嘉兴市******指定强制医疗点,嘉兴市智慧康养护理产业学院,海宁市国家青少年健康发展心理健康工作站、海宁市心理卫生协会、海宁市心理学会、海宁市红十字心理救援队、海宁市康悦医养服务中心、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靠单位。
    专科设置日益齐全,医疗服务持续提升。亚专业设置齐全,秉承“大专科、小综合”发展理念,开设了涵盖中西医结合、情感障碍、睡眠障碍、焦虑抑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记忆认知障碍、司法鉴定、重症监护、精神康复、物质依赖、妇科、内科、外科、骨科、眼、耳鼻咽喉科、口腔等17个亚专业方向、12个病区及1个康养中心,开展全生命周期、全病程管理为鲜明特色的专科服务以及医养结合服务。医院倡导“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持续改进服务质量,近年来,医院创建睡眠管理平台和物理诊疗平台,推进非药物治疗技术创新。配备1.5T磁共振、经颅磁刺激(rTMS)、生物反馈治疗、精神压力分析、多导睡眠监测、无抽搐电休克治疗(MECT)等非侵入式脑环路神经调控设备,为患者提供多维度整合诊疗服务。
    坚持人才引进培育,医教研协同创新发展。医院坚持柔性引才,引育具有******作用的杰出人才团队。引进肖世富教授及骆宏教授工作室(站)、钱敏才、沈鑫华名医工作室、章健民博士工作室5个,特聘来自国内******的精神医学领域专家、学者17名。现有国家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9人次、省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常委28人次、嘉兴市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7人次。目前是皖南医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实习基地、浙江省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程规范化管理项目实证研究单位,加盟浙江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浙江省康复专科联盟、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院联盟、浙大一院老年医学专科联盟、浙苏闽心身医学专科联盟、浙江省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杭州七院)协作医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协作医院、上海交大阿尔茨海默病诊治中心海宁临床点、杭州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海宁分中心、杭州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诊疗中心海宁分中心、浙江省老年期痴呆诊治联盟二级医学中心。现有高级职称51名,引进硕士研究生33名,其中985、211硕士6名。其中睡眠紊乱情绪障碍临床创新团队于2024年成功入选首批 “小而强”浙江省临床培育创新团队,老年医学科、临床心理科、精神卫生科为嘉兴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睡眠医学科为海宁市医学重点学科。
    党建******优势凸显,社会公益效果显著。以“党建引航·健心共富”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作为海宁市社会心理服务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业务指导单位,起步早、成绩突出,荣获中残联、卫生部等六部委“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先进市”的表彰。2009年,首批试点开展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686项目)。医院多次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在灾后心理危机干预中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近年来,积极探索和完善以老年、儿童、青少年人群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省内******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老年痴呆早期筛查(脑健康体检)”,健全老年痴呆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以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支持“同心圆计划”为抓手,提升早期心理问题识别及全流程服务。
    在新的发展时期,作为浙北地区最早研究和关注心理卫生发展的医疗机构之一,医院将继续致力于精神医学与心理学的应用与服务工作,与众多精神医学与心理学专业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并通过整合优质专业资源,提供包括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成果应用、专业培训等在内的专业服务,积极做大做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事业。

    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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