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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朔州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朔州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朔州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30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详见附件2 。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全体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如实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证明)。
4.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4)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相关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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