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招聘职位
分享职位 30
联系方式
招聘要求
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吉林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关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2026年10月19日-10月23日(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现场报名地点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长春市朝阳区建政路1051号吉林省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5单元2楼组织人事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将个人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个人简历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彩照4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携带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已翻译的国外毕业证、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进行书面承诺后(须明确年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以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等内容),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手写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的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张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我院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原因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本次报名由医院组织人事部受理报名事项,现场经审核相关材料后即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携带材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电子邮件报名的,确认发送电子邮件成功后,及时查看报名成功的回复邮件,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可视情况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列为拟聘用人选。
(三)面试前,我院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成绩由我院报送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由我院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和应聘者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一般应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我院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结合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核档案、查询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6年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0431-81869869
(二)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431-81869839
(三)主管部门电话及纪检监督电话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431-88905932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431-88904096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586、88690680。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2026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号)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2026年10月9日
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附件下载
单位简介
2014年4月与吉林省生命科研技术研究院完成了内部资源整合,形成了建政、清华、园东“一院三区”模式。医院现有开放床位184张,核定床位350张。年门诊量近30万人次,年分娩量近5000人。现有职工66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1人,高级职称143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人,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二层次1人,吉林省D类人才2人,三级教授1人。医院现共设一级科室50个,其中临床科室22个(含二级科室)、医技科室8个、群体保健科室6个、综合管理机构18个。
现设有重点学科2个,妇产科和新生儿科;特色学科8个,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眼耳鼻喉科、口腔保健科、麻醉科、乳腺科、医学影像科、临床医学检验中心(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开展全方位保健服务。
建院至今,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承担全省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职能,担负着保护和促进全省母亲安全和儿童健康的重任,重点加强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高危、危重孕产妇和儿童管理,开展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等工作。全省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国家“两纲”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②重点学科
我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全面推动医学科技发展,现设有重点学科2个,妇产科和新生儿科。是医院学科的龙头和技术支撑,也是医院品牌的象征。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带动医院学科群的形成,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妇产科能熟练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及产科疑难病症的诊疗技术,能熟练诊断处理异常妊娠、异常分娩,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前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过期妊娠、胎盘功能不全、胎儿生长受限,能够准确诊断与处理;对于肩难产、臀位助产以及剖宫产术后的阴道分娩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能熟练掌握失血性休克、羊水栓塞及其他产科并发症及合并症的抢救与处理,对于产钳术、臀牵引术、新生儿新法复苏、严重的会阴阴道裂伤缝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开展了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过期妊娠、多胎妊娠、胎儿生长受限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熟练进行失血性休克、羊水栓塞等产科并发症的抢救与处理。抢救危重孕产妇成功率100%。引进延迟结扎脐带技术,针对由免疫性疾病导致的复发性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易栓症等的诊治有****优势。
新生儿科为吉林省新生儿疾病重点专科,开展了新生儿脑病亚低温治疗、视频振幅整合脑电图监测、超低出生体重儿综合救治技术、INSURE联合n-CPAP技术治疗早产儿RDS、经外周动静脉同步换血术、经外周中心静脉置管术、脐静脉置管术、机械通气、新生儿疾病床旁影像诊断、光疗,早产儿精细护理、床旁母婴接触、NICU母乳喂养等治疗护理技术,其中脐静脉置管术为省内****开展。治疗范围涵盖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新生儿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疾病的救治和超早产儿、极早早产儿、超低出生体重儿救治。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危重新生儿转运工作、产儿科合作及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
③8个特色学科
妇女保健科以保健为主、中西医相结合,开展产后42天复查、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产后中医康复等特色业务。产后康复门诊通过先进的产后康复技术,有效的改善产后子宫复旧不良、产后疲劳、产后内分泌失调。盆底康复门诊对盆腔脏器脱垂、尿失禁、盆腔筋膜疼痛、腹直肌分离、耻骨联合分离、外阴白斑、性功能障碍等疾病的治疗效果显著,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中医保健门诊通过辩证施治,以增强体质,提高其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抗病能力,促进产后康复。
儿童保健科设有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卫生、儿童生长发育、儿童早期发展、儿童康复、中医儿童保健等多个特色亚专科,开展高危儿系统随访与干预康复、矮小、性早熟、遗传代谢性疾病的筛查及诊治、发育性行为问题的筛查与干预,新生儿听力筛查、心理咨询与沙盘游戏、家长工作坊、婴幼儿泳疗等特色服务,引进GMS全身运动评估系统和希普在线系统,实现了对早产儿进行超早期的脑瘫预测及孤独儿童的规划化管理和评估。全新的多媒体感官训练室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提供了保障。承担着全省儿童保健技术指导、基层人员培训、督导工作。
眼耳鼻喉科设有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听力诊断中心、验光配镜中心、弱视治疗室、新生儿眼病筛查室,中医治疗室、疗区、耳鼻喉治疗室、听功能检查室、喉镜室、消毒室等部门。在我省最早开展儿童斜弱视研究、诊疗和保健业务,治疗有效率达98%以上,治愈率超过95%。在全省****引进国际最前沿的儿童广域眼底成像系统,填补我省眼底筛查技术空白。开展新生儿生后24小时眼病筛查及视觉发育检查及先天屈光筛查,负责全省听力筛查未通过患儿的听力诊断工作。普及儿童视力保健知识,提高全省儿童视力保健水平。
口腔保健科在东北三省率先开展了新生儿口腔疾病及发育异常筛查;新生儿龋易感性风险筛查;婴幼儿龋病的早期预防和干预;儿童早期咬合诱导筛查及干预;孕产妇口腔疾病的筛查及治疗;儿童群体性的口腔局部用氟和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笑气下儿童口腔牙病的治疗;错颌畸形的矫治等技术。预防与治疗范围涵盖新生儿至学龄期儿童的全部口腔牙体牙合常见病、多发病。新生儿早期龋病风险的筛查,产后母亲口腔疾病的筛查,在全国处于前列。在省内率先开展孕产妇口腔疾病的激光治疗和新生儿口腔健康管理。承担国家3-6岁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
麻醉科拥有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展临床麻醉、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腰硬联合、腰麻、硬膜外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多模式术后镇痛(PCIA、超声引导下腹横肌阻滞),无痛人流,无痛腔镜等技术,在省内率先开展无痛分娩技术。
乳腺科是吉林省内****一家集母乳喂养与乳腺病诊疗为一体的、可以为母乳喂养家庭提供专业正规咨询指导的临床科室,擅长运用中西医结合方式诊疗女性全生命周期乳腺良性疾病,开展了产后缺乳、哺乳期乳腺炎规范诊疗;彩超引导下细针穿刺治疗哺乳期乳腺脓肿、乳导管纤维镜诊疗乳头溢液;女性健康体检、乳腺癌早期筛查及诊断。承担国家母乳喂养咨询、母婴咨询热线项目工作。
医学影像科在吉林省内最早开展产前超声筛查技术,开展常规妇产科超声检查、中孕期畸形筛查、早孕期NT超声筛查、胎儿心脏超声、乳腺、甲状腺、新生儿颅脑彩超、女性盆底三维超声等检查项目。其中早孕期NT超声筛查、子宫动脉及胎儿血流监测、胎儿心脏超声、中孕期畸形筛查、孕产妇外周大血管超声诊断工作在省内具有****优势。拓展超声引导下的乳腺穿刺治疗、羊膜腔穿刺诊断、经阴道超声评估宫颈状态等技术,进一步开展胎儿心脏彩超孕早期产前筛查、新生儿超声监测等项目,超声诊断工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临床检验中心设有临床血液室、临床体液室、临床生化室、临床免疫室、临床微生物室、微量元素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并在省内建立****一家规范化、系统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验室,率先在东北三省开展新生儿42项遗传代谢病筛查。现已搭建了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基因芯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荧光定量PCR等多个技术平台。开展孕前、孕中以及产后新生儿的动态监测,实施出生缺陷“一、二、三级干预”,以防止及减少出生缺陷儿出生目的。开展孕前优生检测、孕中期唐氏筛查、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筛查、耳聋基因检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检测、外周血(或羊水)细胞培养、染色体核型分析、低深度全基因组侧序、染色体微阵列分析、全外显子组检测、以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等技术。
④五大中心
2022年9月,医院新门诊楼正式搬迁,围绕“12355”工作新格局,以“五大中心”为引擎,增设14个特色专科门诊,产科疗区重新布局,妇科疗区提档升级,全新打造产科VIP病房,全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医院临床实践、医疗管理向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迈进。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为打造区域特色妇幼保健诊疗中心而不懈努力。
⑤人才队伍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实施“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暨学科带头人及梯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围绕“12355”工作任务及年度20项重点工作目标,以高质量人才队伍为学科建设作支撑,以学科建设为****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建立良性发展新格局。确立2名首席专家、4名妇产科四大专家、8名特色学科带头人、16名业务骨干和32名优秀青年医生。
本单位职位
热门城市搜索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