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招聘要求
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招聘公告
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始终致力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为提升医院人才储备和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结合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公示、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护士2名。
(二)职位要求
1.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
(5)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护士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评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吸毒及有吸毒史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3.年龄条件40岁及以下。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公示、体检等程序进行。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宣传栏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4日,08:00-11:30,13:30-17:00(节假日不予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工作日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办公室(综合楼3楼院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874-5521201、15812100727)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
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护士(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需核查原件。由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应聘者报名委托书。资格审核合格者,3个工作日内将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1.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下一环节。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笔试或面试。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笔试
1.笔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到1:2比例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60%;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
3.笔试要求:应聘者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40%。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
3.面试要求:应聘者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公示
按成绩高低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栏上公示3天(遇节假日顺延)。若出现人员放弃岗位空缺时,在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补录。
(八)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通知上岗试用。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医院宣传栏公示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结束后,经卫生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录用者,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并服从岗位调整。对拒不报到、不服从岗位调整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者;
(2)试用期经考评不合格者;
(3)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等虚假情况的;
(4)在体检阶段放弃报考岗位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五、待遇保障
(一)聘用类型
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劳动合同与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签订,管理办法按《曲靖市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评合格后,工资待遇按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卫生院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会泽县火红乡卫生院
202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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