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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厦门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人员简章(2026年9月)
因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市康复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90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八)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毕业生(即2026年9月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45-5:00。
(三)报名地点:厦门市康复医院思明分院(仙岳路468号)2号楼705室组织人事部。
(四)联系方式:李老师**。
(五)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1份:
1.厦门市康复医院劳务派遣辅助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持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
所有复印材料应按1至5顺序装订成册,在每页上签署本人姓名。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考生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发现,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我院将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两周内在微信“厦门市康复医院订阅号”发布通知,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岗位拟聘人数以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总分。
视各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针对相应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如增加笔试环节,则在报名截止后两周内在微信“厦门市康复医院订阅号”重新发布笔试、面试通知及综合总分计算规则。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组织体检
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康复医院组织,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依据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体检复检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厦门市康复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厦门市康复医院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厦门市康复医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五)可延迟体检的情形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康复医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厦门市康复医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微信“厦门市康复医院订阅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可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进入入职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康复医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组织补充招聘。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所有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各环节审核的信息真实、准确、可靠;若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料、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个人报名信息将被作废,并取消其应聘及录取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聘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二)相关年龄的计算、证书取得时间等,均指计算到报名截止当月,即2026年9月。
(三)此次招聘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依据。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
(四)公示结果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在厦门市康复医院要求时限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此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监察审计室进行监督。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劳务派遣辅助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康复医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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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康复诊疗科室齐全、特色鲜明,设有综合门诊部、神经康复科、骨与关节康复科、运动康复科、中医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等,全方位满足群众的各类康复诊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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