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招聘要求
【人才招聘】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招聘简章
为深入落实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充实我院护理队伍力量,满足临床护理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安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聘用等相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卫健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0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01岗位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02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
03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身高158cm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二)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三)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六)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七)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八)现役军人;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04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护理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
1.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qq.com,邮箱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1566号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报名。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4.联系电话:朱老师**。
(二)考试考核
通过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考试考核场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基础护理知识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分值为100分。
(2)护理操作考核
操作考核以《基础护理学》(第7版供本科护理学类专业用)为标准,考核分值100分。
(3)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附加分
如具有规培证的,给予3分加分。
(5)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护理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20%+附加分。
考生笔试成绩、护理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试考核成绩将在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护理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到相关部门了解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在县内是否有正式编制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按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1.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05纪律要求
1.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自觉接受医院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3.录用期间发现因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06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候畅通,如因应聘者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应聘者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人事招聘咨询电话:
(023)55124288
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电话:
(023)55124388
3.本简章由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单位简介
本单位职位
热门城市搜索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