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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旗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培训基地,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培养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全区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旗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
1.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麻醉、康复专业:以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麻醉专业,康复专业)为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2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来自脱贫地区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根据本地需求适当放宽招生条件。
临床药师专业(现阶段含抗感染等专业):以各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西医药学工作的药师为主,需具备临床药学、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应有在医疗卫生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1年以上经历;其他专业人员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脱贫地区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药学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具备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有从事药剂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已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非上述专业但确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具有从事药剂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已取得主管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
2.旗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为临床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妇产科学、超声诊断学、重症医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精神病学专业)。招收对象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医师。来自脱贫地区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根据本地需求适当放宽招生条件。
(二)培训计划、基地及招收(见职位信息栏)
1.培训计划。202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区康复专业培训计划15人、麻醉专业培训计划11人,临床药师培训计划32人,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计划17人。
2.培训基地。按照培训项目相关要求,共遴选10家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招收专业及名额详见附件1)。
3.培训招收。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年度上报的培训需求,遴选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相应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采取实地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脱产连续学习12个月。地区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人员,线上学习需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线下学习结合实际可在2年内分次完成学习,具体情况由参培学员提前40天提出申请,经派出单位同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培训基地审核后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统筹办公室同意后方可。
1.线上学习。培训对象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cme.
org.cn)进行线上课程学习。
2.临床实践培训。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
(四)培训考试
培训结业考试分为线上考核和线下考核。其中线上考核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统筹办公室负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开展线下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各培训基地及所在地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承担。各培训基地应要求参培学员在完成培训任务后,提交一篇培训总结作为学员自评。对考核合格并提交自评材料的学员,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颁发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五)报名流程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做好培训信息管理工作,麻醉、康复专业及旗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参培人员由其选派盟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学员按照《学员操作手册》(具体见附件3)要求,于8月26日至9月15日,通过“培训统筹管理平台”(http://pxtc.chinacpd.cn)完成报名工作,并上传由派出单位签字盖章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报名审批表》。临床药师专业参培人员由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负责在“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信息平台”(http://ntbcp.drugsafe.cn/program/index.php)报名,临床药师专业培训学员无需提交报名审批表。各培训基地于8月26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平台,开展学员招收工作。
培训学员录取后,各培训基地应安排学员于10月15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脱产培训,建立培训人员学习档案,记录培训人员的学习过程、出勤、临床实践操作和理论学习等内容,并作为其参加结业考试的依据。
二、项目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对培训工作给予补助资金支持,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期间食宿费、师资带教补助、教学实践活动、培训考试及师资培训等方面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培训,同时加强对项目工作宣传,确保完成培训计划任务,对于脱贫地区、边境旗县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二)培训基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要求,结合培训对象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为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效果与质量。培训基地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留用、招聘参加培训人员,否则撤销培训基地,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派出单位要确保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合理待遇。与派出培训人员签订培训期间及培训结业后返回原单位工作等相关协议。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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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占地面积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1300张,实际开放床位1521张。年门急诊量70万人次,年出院数4万余人次。设临床科室45个,医技科室20个,行政职能科室21个。目前在职职工226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34名,高级职称571名;博士后3名、博士与在读博士58名、硕士293名;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63名、访问学者4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名、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1名、自治区杰出人才奖2名、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5名、草原英才创新团队2个、草原英才4名、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8名、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1个、5512领军人才3名、鹿城英才产业创新团队1个、鹿城英才12名、新世纪人才工程拔尖人才2名、包头名医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7名、包头市卫生科技突出贡献奖1名、包头市“321”人才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名。
医院建立了自治区、包头市两级审批的院士工作站4个(院士合作中心3个),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地区中心;自治区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自治区紧急医学救援中心、自治区首批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和副理事单位、华北地区神经系统疑难病会诊中心内蒙古站、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内蒙古肿瘤防治基地、国家胸痛中心包头胸痛中心联盟委员会主席单位、“一带一路”医学人才培养联盟泌尿外科内镜医师培养基地、同济大学东方转化医学—包头市转化医学联合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介入血管研究所—包头市中心医院合作中心、同济大学医学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市消化疾病中心包头基地等。
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项目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领先学科2个、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重点学科4个、包头市医学领先学科8个、包头市医学重点学科17个、包头市重点培育学科2个。
医院现有******中心(基地)14个、自治区研究中心4个、市级科研机构6个。医院现有卫生部脑卒中省级质量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神经内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以及包头市医学专业质控中心7个。
包头市中心医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秉承“精勤仁和”的院训,为打造****品牌医院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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