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2/2/abdb9be2183c4081b562763809e2d2520.xlsx","n":"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2/2/3b19341890cf45ce8b344c847ba6b11f0.docx","n":"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2/2/6d28165ae0394441be6de9f5c9b9cf700.xlsx","n":"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2/2/aad98551cb194519869a254c1bf56e850.pdf","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LOGO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

 收藏单位

501以上人学校 湖北-武汉

医疗行业职位任你选

康强会员登录
微信扫一扫,分享单位招聘
微信码抖音码职位海报
招聘亮点

康强栏目

康强医疗人才网

发布简历

让全国老板主动找你

关注康强微信公众号
及时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52

  • 招聘职位:
  • 专职辅导员岗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硕士起
  • 报名时间:
  • 2026.2.3-2026.2.10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27-87933369
  • 官网:
  • www.cjit.edu.cn/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导航
  • 招聘要求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查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zlplks/hbssydwzpks/)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公告》《报考指南》《岗位表》《联系表》《考试大纲》)等信息。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6238:00210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2623日至29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人数,引导考生合理选择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聘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623日至21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6238:00210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210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涉及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3.资格审查:2026238:00211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6238:00212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026238:0021212:00,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减免报名费。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214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其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63259:00329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综合管理类(A类)

    时间:2026328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时间:2026329日(星期日)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各招聘单位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按不少于1:2全部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2: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22

    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附件下载

  •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下载
  •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下载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下载
  • 完善简历邮箱信息,即可获取附件
    完善

    单位简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长江工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也是长江大保护职业教育集团、北斗及应用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为长江工程大学,是在毛主席、周总理直接关心下,为满足长江开发治理需要,于1959年成立的本科高校,首任校长是被毛主席称为“长江王”的林一山。1974年11月从武汉市外迁到赤壁市恢复办学,更名长江水利水电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专。1982年3月成立长江职工大学,与长江水利水电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个层次、统一管理”的组织体制。2003年改制升格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由水利部划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8年整体回迁武汉办学。2009年丹江口职工大学并入,2021年湖北省工业经济学校并入,形成了文化大道、长江新城“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其中,文化大道校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长江新城校区位于武汉市汉施大道82号,占地总面积600余亩。

    现有在校生14000人左右、教职工500余人。设有水利水电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建造学院、数字商贸学院、北斗技术学院、绿色能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素质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设置43个高职专业。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生态水利、智能制造),对接服务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重点专业群2个(生态水利、测绘地理信息)。

    坚持党建引领,“强基固本”工程持续深化。坚持“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党建与业务工作实现双融双促双提高。拥有3个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全国样板支部及湖北省标杆院系、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多名党员教师荣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援疆干部人才”等荣誉。

    坚持立德树人,“五特”思政工作形成品牌。打造高职特点、时代特征、水利特性、长江特质、学校特色的“五特”思政育人模式,立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长江水文化”获评教育部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故事长江”特色思政课入选湖北省“中国”系列思政金课。水利水电学院志愿者协会获评“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武汉市十佳民间湖长”。学校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湖北省平安建设优胜单位,入选湖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综合试点校。

    坚持内涵发展,教育教学改革成势见效。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骨干,多专业大类协调发展,建有“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7部。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荣获湖北省教学成果奖2项、职业院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奖8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典型案例,是首批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单位。获批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70项、湖北省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2项,荣获世界职业技能大赛2金9银2铜等多个奖项。多措并举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多个项目通过教育部审核。

    坚持开放办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出新路。携手长江流域109家“政行企校社”相关单位,牵头组建全国首个以“长江大保护”命名的职业教育集团。联合武汉大学、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北斗及应用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湖北省成立的第一家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联合8家“政行企社园”单位,获批工信部首批智能建造专精特新产业学院。荣获教育部、水利行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3项,跻身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卓越榜单50强。

    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行业,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立项湖北省自科基金项目5项。入选湖北省科技厅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各1人、湖北省经信厅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8人、湖北省人社厅“院士专家企业行”35人次、武汉市人社局高技能人才评审专家库3人、武汉市科技特派员28人,聘任“湖北产业教授”2名。建成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武汉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是长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水利类)共建单位。获批教育部“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项目”实验校、全国第一批共建职业体验教育基地。

    坚持“随企出海”,国际交流与合作谱写新篇。与韩国湖西大学开展联合办学,获批教育部“智能制造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在津巴布韦开展“中文+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坦桑尼亚、?尼日利亚等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参与老挝旅游管理服务技术员、电梯维修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助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国门。

    “十四五”时期,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十年间、三步走、上台阶”和“三步奋进、重回高点、再办本科”战略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依法治校、开放办校、文化优校”发展路径,努力建设省内领先、行业一流、社会知名的特色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奋力书写“强国建设教育何为”的时代答卷。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