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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7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采用简化招聘程序,招聘12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附件1)。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有效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14日。请有意向报考者认真对照公告规定、岗位条件,确认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后,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二)报名材料
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可佐证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资料);
3.个人简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军队的医疗机构人员,不含辅助、派遣性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面试不收取费用。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专家组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42号)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人员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义、申请复检的,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身体状况的,取消体检(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态度)、工作业绩(学业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http://27.159.97.135)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5个月内提供办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招聘单位查阅其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十、其他事项
(一)如无特别说明,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6年8月。如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是指1985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持境内学历(位)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毕业时间以所持证书落款时间(认证报告确定的学历(位)获得时间)为准。
(三)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该岗位;如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全程接受监督。
(五)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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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共有镇海、集美两个院区,总编制床位数1500张,总建筑面积21万余平方米。职工1500余名。年门诊量近180万余人次,年分娩量1.4万余人次,出院5.2万余人次,手术量2.5万余人次,服务范围已辐射至厦门周边多个地区。
医院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一法两纲”的核心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各期保健,妇女病筛查、诊断、治疗全程化服务及儿科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全程化服务。积极引进各学科高端人才,牵头组建厦门大学医学院妇产科学系、儿科学系,努力加强学科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在海峡西岸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全省第一。
15个国家及省级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培妇产科和儿科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卫健委妇科内镜培训基地、******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儿童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福建省产前诊断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助听器验配师(四级)培训基地、美国儿科学会中国教育基地,福建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中华护理学会助产士专科(京外)临床培训建设基地、福建省助产士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福建省新生儿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中国妇女基金会“避孕长效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科培训基地”;21个国家及省市级中心: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中国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技术培训中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双胎妊娠医学中心、中国妊娠期糖尿病(GDM)规范化诊疗合作中心、福建省新生儿救护网络分中心、福建省厦门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福建省厦门听力筛查诊断中心、福建省产前诊断分中心、国家生殖健康诊疗服务能力(厦门)地区指导中心、厦门市产科诊疗质控中心、厦门市产科危重症转诊救治中心、厦门市慢性妇科炎症专病防治中心、厦门市儿童自闭症早期评估干预中心、厦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厦门市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厦门市适龄女性“两癌”筛查质控中心、厦门市围产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厦门市辅助生殖技术质控中心、厦门市产前筛查(诊断)质控中心、厦门市妇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厦门市婴幼儿养育照护规范化指导中心;4个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妇科、产科、医学检验科、新生儿科;1个厦门市拔尖专科:妇产科;1个市级领先学科:产前诊断科;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产科重大临床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围产儿-新生儿感染重点实验室;2个厦门市医学优势亚专科:新生儿科、儿童神经康复科;5个市级重点专科:产前诊断科、新生儿科、儿童神经康复科、生殖医学科、超声医学科。
聘请中国工程院郎景和院士为名誉院长,提升妇产科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科整体建设规划等方面水平。依托厦门市柔性人才引进机制,医院建成3个名医工作室,产科刘兴会名医工作室、新生儿科陈超名医工作室、儿内科徐虹名医工作室。医院聘请6位特聘主任,儿童发育行为科聘请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儿童发育行为中心主任邹小兵教授,小儿外科聘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新生儿外科主任黄金狮教授,超声医学科聘请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超声医学科主任李胜利教授,生殖医学科聘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石玉华教授,儿童保健科聘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童保健科主任余晓丹教授,耳鼻咽喉科聘请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儿童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科带头人兼临床首席专家李晓艳教授。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医院、波士顿儿童医院等多家国际****医疗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管理理念、专业技术、服务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进而推进我院全面发展,与国内****医院接轨。近五年来,获得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合作课题、省科技重点课题等国际和省市级科研课题近200项及多项省市科技进步奖。举办******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160余项。
医院已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评审,取得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和智慧服务三级授牌。医院自主研发的信息软件已取得1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医院先后获得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质服务示范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公立医院党建示范单位、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省级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健康中国”战略的****下,医院以“立德立行至精至诚”为宗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朝着建设国内****、与国际接轨的妇幼保健院、妇儿专科医院的目标阔步前进,妇幼人用热情和智慧继续谱写着妇幼卫生事业的崭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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