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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通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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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职位:
  • 临床医师
  • 招聘要求:
  • 全职,应届生大专起
  • 亮点:
  • 只招应届
  • 报名时间:
  • 2026.6.9-2026.6.10 即将报名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475-3214464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白音塔拉农场导航
  • 招聘要求

    2026年通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通辽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2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以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四)“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于2025年6月以后退役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五)“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六)“退役士兵”是指截至2026年6月9日(不含)之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且须满足具体岗位所需招聘条件的,可以应聘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9日(不含)至2008年6月9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的,即2000年6月9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6月9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43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6月9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岗位所需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基层工作经历。

    (三)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6年6月9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6年6月9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四)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五)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含)。

    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6月9日(不含)之前。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6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6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进行报名(https://rsj.tongliao.gov.cn)。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10日17:00,交费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10日19:00。

    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减少、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第一阶段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交费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9: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25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人员交费时间截至2026年6月25日18:00。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报考费在笔试后一个月内自动退回)。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0.报名期间,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应聘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旗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实施。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4.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上传低保证明或低保证。低保证明在2026年6月9日(不含)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6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在报名系统左侧“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

    交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此次交费订单号。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等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及时关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tongliao.gov.cn),查看准考证打印等考试相关信息。

    3.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三类,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见《岗位表》。蒙医类岗位笔试测试方向为综合管理类,将在面试环节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6.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7.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9.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旗县市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等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资格复审所需具体材料按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各地自主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部分主管部门(单位)或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缺考的,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通过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部分主管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其中,采取试讲方式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机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市直各部门(单位)、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部分主管部门(单位)或各旗县市区政府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要求

    1.聘用到《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管理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注明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聘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2.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7.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通辽市人社局:**

    科尔沁区人社局:**

    霍林郭勒市人社局:**

    开鲁县人社局:**

    科左中旗人社局:**

    科左后旗人社局:**

    库伦旗人社局:**

    奈曼旗人社局:**

    扎鲁特旗人社局:**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核相关问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6年通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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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下属公立医疗机构

    2026年通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通辽市第二人民医院

    2、通辽市中医医院

    3、开鲁县中医医院

    4、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

    5、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中心卫生院

    6、开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胡力海卫生院

    9、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卫生院

    10、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卫生院

    11、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通辽市科尔沁区余粮堡镇中心卫生院

    13、通辽市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卫生院

    14、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角干卫生院

    15、科尔沁左翼中旗宝龙山中心卫生院

    16、通辽市科尔沁区施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卫生院

    18、通辽市科尔沁区高林屯种畜场卫生院

    19、开鲁县医院(开鲁县人民医院)

    20、通辽市科尔沁区妇幼保健院(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三人民医院)

    21、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22、通辽市科尔沁区庆和镇中心卫生院

    23、开鲁县蒙医医院

    24、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中心卫生院

    25、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开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鲁县妇幼保健院)

    28、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通辽市科尔沁区育新镇中心卫生院

    30、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1、通辽市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胜利卫生院

    32、开鲁县麦新镇卫生院

    33、开鲁县辽河农场卫生院

    34、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35、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民主卫生院

    36、开鲁县开鲁镇坤都岭中心卫生院

    37、开鲁县小街基镇中心卫生院

    38、开鲁县东风镇中心卫生院

    39、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镇额伦索克卫生院

    40、开鲁县吉日嘎郎吐镇中心卫生院

    共4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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