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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2026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人员)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3.应聘者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需本科及以上,其他卫生类专业需大专及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4.应聘者报考初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应聘者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耳鼻喉科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岗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社会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专栏“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应聘者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参加面试。
3.笔试内容: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于笔试二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实施;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和卫生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负责实施。
五、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52564588*3378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17时
附件1:2026年度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人员)简章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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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中心服务辖区包含长征镇和万里街道,辖区面积10.8平方公里,为22万社区居民提供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口腔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等科室,以“健康长征路、关爱零距离”为服务宗旨,秉持“诚信、仁爱、凝聚、创新”的价值观。形成了安宁疗护、家庭医生工作室等服务品牌。
中心安宁疗护科作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安宁疗护”的首批18家试点单位之一,于2012年成立,在为晚期肿瘤患者提供居家和住院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方面先行一步进行了探索及实践。现为全国临终关怀培训基地,并于2017年成为国家试点安宁疗护上海市普陀区试点单位之一。
建院以来,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运用现代化管理理念,着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促使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能力不断提升。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关爱生命奉献爱心”先进集体、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上海市无烟单位、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上海市健康单位先进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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