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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计划共7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或具有省市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编制外备案数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编制外备案数等人员),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和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以“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简历(含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发至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邮箱。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与研究方向和获奖情况);
(2)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件)(附件3);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
(5)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科研业绩材料证明文件:近5年主要成果或代表性成果(获奖、论文、专著、学术译著、专利、咨询报告等)和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技能认证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各类奖励或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本招聘计划2026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应身心健康。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丰厚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及科研环境。
(三)可享受赣州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赣州人才政策清单。
(四)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
五、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报考时,属招聘政策问题,请咨询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赣州市人民医院:**;
赣州市肿瘤医院:**;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赣州市中医院:**
赣州市中心血站:**
赣州市皮肤病医院:**;
赣州市立医院:**。
监督电话: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本公告由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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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单位简介
一流的硬件设施
医院位于风景秀丽的章江河畔,环境优美。医院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4.2万平方米,其中20层新住院大楼是章江北岸的标志性建筑。医院现拥有16排螺旋CT、40通道双视频睡眠脑电图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MECT)、罗氏全自动电化学发光仪、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一流的人才队伍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720人,其中高级职称63人,中级职称272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37人。中国睡眠研究会睡眠与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1人,市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市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市睡眠专业委员会、市精神心理护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各1人,副主任委员各1名,市级各专业委员会常委共20名。市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市级优秀青年医学人才1名,市级卫生健康领军人才1名,市级卫生健康拔尖人才2名,市级卫生健康青年骨干人才13名。
一流的科室设置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100张,设有普通精神科、心理睡眠科、儿少精神科、老年精神科等临床科室。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理测验室、脑电图(多普勒)室、心电图室、B超室、消毒供应室、营养科等医技科室。门诊部设有精神科门诊、心理与睡眠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心理治疗门诊,其中精神科设有癫痫性精神障碍门诊,物质依赖门诊,早期干预门诊;心理与睡眠门诊设有儿童心理门诊,老年心理门诊,情感障碍门诊,焦虑抑郁门诊,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门诊等亚专科门诊。我院普通精神科、心理与睡眠科、老年精神科为市医学重点专科。睡眠监测室为市医学重点实验室。设立在我院的章江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由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赣州市唯一权威的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机构。
特色科室蓬勃发展、利民惠民落到实处
我院现开设有普通精神科、儿少精神科、心理睡眠科、老年精神科等病区,医院提供24小时精神科危急重症的诊疗服务,并担负着赣州十八市县市区900多万人口的精神心理疾病防治任务。医院始终坚持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始终牢记“仁心仁术至诚至精”的院训,努力实现“建成省内一流精神专科医院”的工作目标。医院按照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对口支援、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义诊咨询和送温暖献爱心等工作。自2013起至今年10月份,收治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住院病人15600余人次,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800余人次。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2016在赣州市政法委、综治委领导下,我院建立了心防科,在心防工程的工作中,我院心防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心防个案服务100余人次,开展心防业务培训18场次,每周二上午到赣州市信访局协助市领导进行信访接待,排班24小时接听免费心理援助热线,每月接听300余个热线来电。
科研教学硕果累累
一直以来,医院承担着省内各高等院校医学教学及临床见习、实习任务,有多人担任医学院校的兼职副教授、客座教授职务;有精神卫生、心理卫生、睡眠卫生、精神心理护理专业委员会共4个市级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院。2012年至2017年第三季度,我院为全市县级医院培训精神科转岗医护人员两百余人,举办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2项,4000余人次接受了培训。省级科研立项2项,市级科研立项78项;发表学术论文357篇。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体职工秉承“仁心仁术,至诚至精”的院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多学科发展”的发展方针,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取得新发展,为服务于千万苏区百姓的身心健康,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不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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