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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永德县妇幼保健院1名高校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
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求,永德县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就业见习生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要求药学类、临床医学专业(药学类专业优先),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二)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年龄18至24周岁以内未就业人员;
(三)符合就业创业证办理条件,就业创业证办理条件自行至永德县社保大厅咨询办理,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四)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五)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从事事业,服从工作分配和安排,品德高尚,身心健康;
(六)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在永德县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主动离职未满1年的一律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程序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至招满为止;
地点:永德县妇幼保健院医技楼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5211231
(二)所需材料:报名人员现场提供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核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材料审核通过者按通知时间参加考核。
1.采用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专业测试(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永德县妇幼保健院高校就业见习人员招录计划(详见永德县妇幼保健院1名高校就业见习人员招录计划表)
三、体检、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顺位补录。
(二)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永德县妇幼保健院内粘贴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录用。
(三)被录用的高校就业见习人员享受见习补贴,见习期至少为3个月,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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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5年由永德县妇幼保健院(1965年1月25日成立)和永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987年6月24日成立)合并成立,属于永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开办资金为188万元,占地面积4013.4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561.71平方米,县卫生健康局核定床位30张,开放床位23张,共有医务人员60人,我院办院宗旨:“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办院理念:以人为本、科技兴院、敬业守德、乐于奉献。目前已建成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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