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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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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全省事业单位拟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限定本市、县(市、区)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市、县(市、区)户籍〔该市、县(市、区)生源2026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市、县(市、区)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2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招聘岗位对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2: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6年2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12日12:00至2月12日17: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缴费环节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查询系统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费,不通过的务必在缴费期限内重新缴费。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应聘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6个类别,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科目: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
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考类别的两科考试,A、B、C、D、E类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依据;综合行政执法类考试内容以《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分两批发布:第一批发布综合行政执法类笔试成绩;第二批同时发布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类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市(含沈抚示范区,下同)相关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集中面试服务。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招聘岗位对面试有具体要求的,从其约定),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省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各市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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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现已发展成为岭东和新城两个院区。岭东院区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新城院区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00张。现有在职职工1736人,专业技术人员156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263人,硕士以上研究生92人。医院固定资产总额4.7亿元。医院现有数字胃肠机、乳腺钼靶、数字化射影系统(DR)、腹腔镜、双极等离子、气化电切镜、钬激光、鼻窦镜、电子喉镜、纤维结肠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六人高压氧仓、血液透析机、四维超声系统、眼底荧光造影仪、眼底激光治疗仪、美国纽帮E360呼吸机、飞利浦中央监护系统等数百件先进的医疗设备,其中GE3.0T核磁共振、西门子双源CT、直线加速器、大平板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医疗设备为辽北地区独家拥有,处国内外领先水平。
近年来,医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已形成完整的、先进的、现代化的诊断治疗体系,设临床科室38个,医技科室20个和行政后勤科室32个,铁岭市120急救中心设置在我院,同时开设了2个分院和3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重症医学科(ICU)是辽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专业病房,标准化心脏监护病房(CCU)可同时为12-16名心脏重症病人实施24小时无缝隙监护。手外烧伤外科、心胸外科、乳腺外科、血液风湿免疫科、放疗科、消化内科、心脑血管介入治疗、外周介入等治疗填补了辽北医学空白
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日臻成熟,现能成功开展各种复杂颅脑外伤开颅手术、颅脑肿瘤切除术、经鼻蝶垂体瘤切除术、椎管内肿瘤切除术、动脉瘤夹闭术、脑血管畸形切除术、脑出血微创手术及脑动脉瘤栓塞术、脑血管畸形栓塞术、急性脑血管闭塞急诊血管开通、取栓术,颈内动脉海绵窦瘘栓塞术、颈内动脉狭窄支架成形术、椎动脉狭窄支架成形术(神经外科);腹腔镜下完全腹膜外疝修补术、单孔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胃、结肠癌根治术、胆管、胰腺恶性肿瘤的根治性切除、肝肿瘤切除术、门脉高压症断流术(普外科);髋关节置换及翻修术,膝关节置换术,脊柱及椎管疾病的手术治疗,关节镜的诊断与治疗、复杂性骨盆骨折的手术治疗、骨肿瘤的手术治疗及四肢骨骨折微创手术治疗(骨外科);宫腔镜检查治疗宫腔内异常,腹腔镜治疗异位妊娠、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宫颈癌和卵巢癌的手术治疗及子宫恶性肿瘤、宫颈病变Leep及冷刀治疗(妇产科);胸腹部恶性肿瘤局部化疗栓塞术、四肢动脉狭窄及硬化闭塞症开通成形和支架植入术、肝血管瘤栓塞术、大咯血动脉栓塞术、梗阻性黄疸经皮肝穿胆道引流及支架植入术、消化道狭窄球囊扩张及支架植入术、肠梗阻行肠梗阻导管置入术(介入科);急性心肌梗死经桡动脉急诊介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的介入治疗、永久起搏器的植入、快速心率失常的射频消融术、主动脉内球囊反搏动(IABP)、FFR应用(心内科)。
在科技创新发展理念引导下,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涌现,心脏、神经及外周介入治疗技术成熟;针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病人,开展的静脉溶栓及机械取栓治疗带动了辽北神经医学的整体发展,为众多患者挽回了生命,极大地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普通外科开展的腹腔镜技术、神经外科开展的神经内镜辅助下脑内血肿清除术等微创技术日臻成熟,使越来越多的患者受益;护理团队开展的超声引导下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PICC),在减轻患者痛苦的同时,也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肿瘤内科正在开展的多学科综合治疗(MDT),为肿瘤患者迎来了“量身定制”精准治疗的新时代。另外,2010年开通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住院费用自助式查询、就诊“医卡通”等信息管理系统为医院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标志着医院进入了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
新城院区于2013年12月10日全面开诊,开设了干部内科病房、肿瘤内科病房、内分泌科病房、综合内科病房(含重症)及体检中心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内、外、妇、儿、急诊、帕金森等门诊科室,辅助科室健全,拥有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输血科、放射治疗科,开展门诊、急诊、会诊等医疗诊治工作,承担医保和农合结算业务。新城院区医疗设备先进,技术特色鲜明,GE3.0T核磁共振、西门子256排双源CT、直线加速器、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系列配套设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坚持科技兴院人才兴院的方针,制定了较完整的继续教育计划和科研发展规划。努力提高医疗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人才结构呈现年轻化,高学历等特点。鼓励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先后取得国家级科研成果、省、市科技进步奖多项。
近几年来,医院注重加强软环境建设,通过抓行风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曾先后荣获辽宁省文明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医院”、辽宁省“五一”奖状、省卫生系统“诚信服务杯”标兵单位、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铁岭市先进党委、铁岭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先进单位、铁岭市行风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大医精诚,仁爱无限。铁岭市中心医院全体员工将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秉承医疗在这里升级、专业在这里体现、诚信在这里验证、健康在这里保障的精神,全力打造百姓满意、人民放心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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