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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为加强委所属事业单位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9日后出生);应聘岗位表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参考《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规培单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将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8、除2026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其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其他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6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中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规培证书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③其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岗位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9、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停止报名的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告。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5月11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即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后可搜索“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3月9日09:00至5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9日09:00至5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3月9日至5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3月9日至5月13日9:00-17:30。
(二)网上确认
1、各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需要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考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是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笔试。岗位表中明确有笔试的,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
(二)面试、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考核公告及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考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应按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面试、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前将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资格。面试、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2、面试、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的合格线均为70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方式及占比详见岗位表“考核方式”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由招聘单位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招聘单位将相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②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83620963
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七、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83620963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
2、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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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2021年起,所内设置血吸虫病室、疟疾室、丝蠕虫病室、信息(健教)中心、全球卫生中心(援外项目办公室)、编辑部、门诊部、中心实验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纪检办公室、科教科、行政(安保)科和培训服务中心共15个科室和2个科研创新团队。在职职工1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5人,高级职称45人,博士14人,硕士57人。离休干部2人,退休职工102人。
研究所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同时也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建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寄生虫与媒介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医学寄生虫学)”和“江苏省寄生虫病科普馆”。与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联合共建“江南大学公共卫生研究中心”,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合作共建热带病研究中心,联合培养医学硕士留学生。2016年10月,研究所认定为“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成为全球疟疾消除专业人才培养、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平台。累计为国家培养硕士研究生90名,已有5名博士后进站开展研究工作并顺利出站。近五年来承担国家、部省级51项课题,获科研成果22项,获得国家专利54项。共发表论文228篇,其中SCI论文82篇,影响因子最高达72.406。
主办的《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创刊于1989年,系我国******一本有关血吸虫病和血吸虫学研究的专业科技期刊,为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目前被Medline/Pubmed、化学文摘(CA)、Scopus、Embase、JSTChina、Ebsco等国际重要数据库检索,同时被包括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C)、《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等国内重要数据库收录。曾获国家期刊奖提名奖、中国精品科技期刊等荣誉。
研究所建所伊始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1953年前苏联寄生虫病专家彼德里西娃来所学术访问,揭开了对外交流的序幕。曾于1988年和1992年两次获世界卫生组织/热带病特别规划署(WHO/TDR)机构加强资助,对研究所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2002年起被商务部认定为援外培训定点单位,开展热带病防治援外技术培训。先后承担血吸虫病、疟疾以及其他传染病为主题的各类援外培训班64期,培训来自亚洲、非洲、南美洲等7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1955名卫生官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起,为积极落实国家中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受商务部委托代表国家实施援助桑给巴尔血吸虫病防治技术合作项目,推广我国血防工作经验,为我国公共卫生援外探索相关工作模式。2020年首轮项目结束并取得圆满成功。
研究所先后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园林式单位”、“全国地方病防治文明单位”、“全国血防先进集体”、“全国疟防先进集体”、“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江苏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江苏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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