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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hljucm.net“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0名,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条件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9年9月23日以后、2007年9月24日之前出生)。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院及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岗位人员年龄为30(含)周岁以下(199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D岗人员年龄为25(含)周岁以下(199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为30(含)周岁以下;
(七)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26年毕业生如不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1.博士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2025年10月17日12时;
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2025年10月9日12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5)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9月24日。
(三)查询审查结果
博士岗位2025年9月24日16时-2025年10月17日16时;其他岗位2025年9月24日16时-2025年10月9日16时可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若按学校要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中,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请仲裁。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15:00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一楼大厅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3);
(4)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一份(见附件4);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报考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岗位人员须提供学生干部和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报考护理学院岗位人员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除外),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五)考试
对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同时需要填写心理调查问卷。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等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结果,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一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2025年、2026年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按照省内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相应岗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驻校纪检监察组电话:(0451)82193453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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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单位简介
学校下设16个学院、12个附属医院(4个直属)、1个中医药研究院、1个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31个教学医院和78个实习基地。设有27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等4个学科门类。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72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28人、硕士研究生4131人、本科生16641人、留学生128人。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和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中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药物制剂等10个本科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国家中医药高水平建设学科9个,在省级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中获评黑龙江省“世界一流学科”1个、“国内一流学科”3个、“培育交叉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20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1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有国家精品课程8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9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11门、省精品课程22门;获首届国家级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1部,首届省级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特等奖1部、一等奖3部、二等奖3部;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1个。学校两次获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曾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5项。教学实验中心为全国医药类院校首批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被确定为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黑龙江分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科技项目查新定点单位;中医药博物馆被确定为黑龙江中医药博物馆,入选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黑龙江省唯一一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黑龙江省中医药文化学术交流基地、黑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中心1个、重点研究室3个、三级实验室10个;有黑龙江省工程中心1个、重点实验室11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5个、校企合作工程技术中心2个;有科技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1个。先后获得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立项4332项,其中973项目及课题5项、863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课题8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1880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吴阶平-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2项、吴阶平医药创新奖1项、李时珍医药创新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3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8项、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医药国际贡献奖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获得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达5.54亿元,有超导核磁共振波谱仪、超高分辨质谱仪等一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中药血清药物化学研究、中药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等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在方剂配伍规律、针灸作用机理研究和中医药治疗内科、妇科、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研究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国家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救治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附属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康复医学院)是黑龙江省首家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定的中医院,为全国首批现代化中医院建设单位。附属第三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原隶属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转隶,2022年9月医院转型升级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第四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黑龙江省康复医院)原隶属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6月转隶,是集公益性、综合性、示范性职能为一体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在着力打造以康复特色为引领的新型现代化中医医院。四所附属医院现有床位5300余张,有国家重点专科29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41个,年均门诊量150万人次,树立了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旗帜,为保障龙江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4228人,有专任教师1397人,博士生导师136人,硕士生导师651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3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1人,岐黄学者6人,青年岐黄学者5人,龙江科技英才2人,龙江学者17人,黑龙江省“头雁”团队5个。
学校建有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GLP实验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材GAP研究中心,现为“省医药工业校企合作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以清河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为核心,规划建设的“中国北药园”项目,成功获批全国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学校获批第七届中药学学科评议组第一召集人单位,连续两届获聘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获聘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的省属本科高校。学校是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中药鉴定专业委员会和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方剂学分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针灸学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历教育资格,是教育部首批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院校之一,已同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医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了教育、医疗、科技合作与交流,目前学校长期国际合作项目140项,接受国外来访学者500多人,培养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5000多人。学校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联合创办的世界首家中医孔子学院多次被教育部、国家汉办评为“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
学校多次承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连续与俄罗斯阿穆尔国立医学院举办“中俄生物医药论坛”19届,并联合发起成立中俄中医药创新发展联盟。学校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合作创办全球首家传统医学研究院;与美国中药联商会合作创办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美国分校,成为全球首个在海外开设中药学学士学位课程的机构。学校还被确定为中国-匈牙利两国政府项目“中国-中东欧中医药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勤奋、求真、博采、创新”的校训精神,以弘扬中医药精华,造福人类健康为己任,以大医精诚、止于至善为依归,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有一定影响、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拼搏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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