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医护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单)。
5.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采取考试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9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3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或各地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存档手续),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医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2)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三)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体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给予递补。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3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5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良好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同等待遇,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按自然减员及考试成绩陆续入编。
5.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张治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卫平 县人社局局长
贺咏华 县卫体局局长
成 员:李金娜县卫体局副局长
贾朝峰县卫体局副局长
王忠楠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任建平县卫体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文涛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9月15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4-4-29 | 临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临猗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师、中医医师、药剂师、助产师 |
2. | 2024-4-29 | 临猗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医师、护理、药剂师 |
3. | 2024-4-29 | 临猗县中医院 | 中医医师 |
4. | 2024-4-29 | 临猗县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临猗分院、临猗县医疗集团、临猗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 临床医师、超声医师、护理、药剂师 |
5. | 2024-4-29 | 忻州市保德县乡镇卫生院 | 医师、医技、护理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5-6 | 规培:可选择18个专业:内科、全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骨科、口腔全科、麻醉科、急诊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皮肤科、神经内科、超声医学科、妇产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 |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 | 河南-郑州-中原区 |
2. | 2024-5-6 | 规培:护士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四川-泸州-江阳 |
3. | 2024-4-29 | 住培:外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全科医学科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瑞金红十字医院) | 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
4. | 2024-4-28 | 住培: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 | 四川-成都-武侯 |
5. | 2024-4-24 | 规培护士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山东-青岛-市南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4-4-30 | 口腔护士、护士 | 运城市盐湖区优格口腔门诊部 | 3K~5K | 运城-盐湖区 |
2. | 2024-4-30 | 口腔执业医生 | 运城市盐湖区优格口腔门诊部 | 8K~15K | 运城-盐湖区 |
3. | 2024-4-30 | 皮肤科医生 | 江苏博润医院管理 | 18K~27K | 太原-迎泽区 |
4. | 2024-4-30 | 皮肤科 | 江苏博润医院管理 | 10K~15K | 太原-小店区 |
5. | 2024-4-30 | 口腔医生 | 太原恒雅口腔门诊部 | 6K~10K | 太原-迎泽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