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5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月30日。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同等对待”。
6.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面试时需取得原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4日8:30至9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网址
考生在报名时间段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件4),在首页点击相应单位,进入招聘职位界面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公告、笔试、面试和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和体检。
五、考试考核及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考核
①参与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由医院组织的笔试。
②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为90分钟,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③开考比例:各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若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④组织实施与安排: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题,暂定2025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市岳塘区双拥路中路本部)进行。准考证下载及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⑤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查名单将于医院官网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①审查对象确定: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若岗位未达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②递补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递补不超过两次。
③组织实施与安排: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入围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1号楼504室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及材料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见医院官网通知。
3.面试考核
①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②开考与合格线要求:如未达3:1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凡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及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③考试内容与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专业水平、逻辑思维、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总共13分钟/人,其中在候考室阅题5分钟,在面试室答题8分钟,总分100分。
④组织实施与安排: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题,具体方案经党委会审议后在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拟定并通过院党委会审议后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题,具体方案经党委会审议后在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医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由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负责为其办理签订合同等相关手续,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同时,医院将根据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和程序,向主管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部门进行备案,办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医院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签订医院编外合同,其他学历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十一、待遇
1.录用人员与同类岗位同类合同方式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对于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证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给予6万元/人(税前)的安家费,每年发放2万元,按三年发放完毕,要求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3.对于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者(获证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给予8万元/人(税前)的安家费,第一年发放4万元,第二年及第三年每年发放2万元,按三年发放完毕,要求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十二、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全程在医院纪检的监督下进行,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所有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均需要填写《报考人员在院工作近亲属相关情况摸查表》(附件3)。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三、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8月25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7-2 | [已结束]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拟聘公示 |
2. | 2025-6-25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
3. | 2025-6-16 | [已结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8-26 | 洞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关于公布2025年洞口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入围名单及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
2. | 2025-8-26 | 洞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关于公布2025年洞口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入围名单及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
3. | 2025-8-26 | 洞口县乡镇卫生院 | 关于公布2025年洞口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入围名单及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
4. | 2025-8-26 | 洞口县中医医院 | 关于公布2025年洞口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入围名单及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
5. | 2025-8-26 | 湖南省儿童医院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8-18 | 住培: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神经内科、骨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 | 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2. | 2025-8-15 | 住培:儿科、急诊科、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 |
3.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全科、重症医学科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 |
4.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 |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 天津-天津市-南开区 |
5. | 2025-8-15 | 住培:麻醉科 | 天津市人民医院(南开大学人民医院) | 天津-天津市-红桥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