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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医院宿州分院)招聘信息(未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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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血液科、风湿免疫科、普外科、骨科、胸外科、疼痛科、妇科、康复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肿瘤内科、精神科、病理科、药剂科
性质: 全职,社招
学历: 本科起
有效时间:  2025-11-1至2025-11-20 [报名中]
联系人:  咨询处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055****3453 191****6350 免费看电话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当涂路与闵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图/导航
官网: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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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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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2025年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建成学科齐全、技术领先的重要区域医疗中心,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按照“学科建设、人才队伍、运营管理”核心需求制定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二、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引进事业编制人才34名,岗位目录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91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1031日,可合并计算。进修、培训、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全程监督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宿马园区官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岗位、报名条件及引进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1119:001120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http://szexam.pzhl.net)。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本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护理岗位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医师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聘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及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所需相关材料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在宿马园区官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事宜。

八、签约聘用

在公示结束后引进人才须10日内来院试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引进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根据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现行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兑现落实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项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引进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宿马园区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方案》由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2025年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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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简称浙大一院宿州分院)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人、财、物全面一体化托管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医院总规划1100张床位,承担本地及周边省、市医疗、急救、保健、康复等服务。浙大一院宿州分院将建成学科齐全技术领先的皖北一流三级综合医院和区域重要医疗中心,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同质化运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首批“辅导类”创建单位、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单位、国家首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2022年国考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全国第2,位列A++等级,连续5年全国前1%,四级手术人数全国第2。STEM《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全国第5,传染、消化、肾脏、普外、血液、精神、麻醉、急诊等专科进入全国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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