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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LOGO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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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1-500人公立医院+附属医院(三甲)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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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212

  • 招聘职位:
  • 住培:眼科
  • 招聘要求:
  • 提供规培本科起
  • 报名时间:
  • 2024.7.22-2024.7.28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577-88824116
  • 官网:
  • www.wzeye.cn/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导航
  • 招聘要求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下类别学员。

    1.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2.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收的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3.其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2024年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招收学员。

    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往届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培训专业(见职位信息栏)

    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有49家,开设培训专业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放射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检验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全科、医学遗传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等29个(基地名单见附件1,招收计划详见附件2)。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共70个(基地名单及计划详见附件3)。

    三、招收程序

    (一)信息录入、志愿填报和审核。

    申请培训对象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先进行“学员注册”(https://zjyxjy.wsjkw.zj.gov.cn/)。注册后登录,进入“学员信息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申请培训对象根据个人和单位培养需求填报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志愿,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一个志愿须对应一家国家基地的相应专业基地;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一个志愿对应一个助理全科基地。

    申请培训对象信息录入、志愿填报时间为:7220:0072824:00送培单位审核时间为:7220:0073024:00。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培训对象填报的信息和志愿进行审核。

    (二)招收录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录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统一要求仅由国家基地承担,按照“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培训学员招收录取工作。我委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对国家基地核定了各专业的培训容量,并按照国家培训任务和各基地的招收容量下达了2024年度各专业学员招收计划和可招容量(详见附件2)。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由具备助理全科专业基地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学员招收(招收计划见附件3)。各培训基地可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对申请培训对象进行考核后根据计划和容量进行录取。

    今年延续实施面向山区海岛县住院医师提前批招收,各基地招收时间为858:008718:00。其他批次招收时间为888:0081218:00。(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三)统筹调剂。

    各培训基地完成自主招收后,对尚未被基地录取的申请培训对象,先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和高等医学院校于8138:0081418:00在主管范围内进行调剂,然后由省卫生健康委于8158:0081618:00在省域内进行调剂。

    (四)招收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在招收录取全部完成后,由各培训基地对学员招收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为:817日至823日。

    (五)结果查询。

    申请培训对象可在公示期后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六)培训报到。

    新招收的学员应在91日前进入基地培训。

    四、人员管理与待遇

    培训学员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一)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应落实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

    (二)单位委培的培训对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综合确定培养对象薪酬待遇标准。

    (三)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轨培训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轨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相关高校、培训基地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三方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加强待遇保障,保证基本学习、生活、培训和休息权益。

    (四)对口支援的培训对象。

    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五)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培训学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政策。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员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学员招收流程和要求做好招收组织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区域内学员招收统筹、指导和监管,建立分层分级培训模式,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80%的委派送出人员应委托市域内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全科医学科专业除外),山区海岛县协作帮扶的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向对应省级医疗机构委托培养送出比例。各培训基地要切实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体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应纳尽纳、应培尽培,招收简章中须明确专业基地招收计划、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待遇、食宿安排等)、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教学要求、师资力量、过程管理措施等)并重点突出“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稳步增加社会化学员招收计划,加大紧缺专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保障倾斜力度,确保完成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全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等8个紧缺专业的招收计划。专业基地须根据招收计划和最大可招收容量进行学员招收录取,确保培训对象总数达到“两个标准”中该专业最小在培人数要求,严禁超容量招收。

    政策咨询: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顾海雷**;省医学科教中心汪淼、沈杰、陈碧玲**

    报名系统网络支持:华医网****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基地名单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计划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基地基地名单及招收计划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时间安排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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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基地名单下载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计划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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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成立于1998年,2009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增挂“浙江省眼科医院”,2010年开设杭州院区,是浙江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视觉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药监局眼科疾病医疗器械和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眼科学临床重点专科、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医院形成了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公益、推广“六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医院集团、中国眼谷“一体两翼”战略布局。
    【医疗服务】
    医院专科齐全,目前设有7大临床中心、5个医技科室和5个病区。医院构建眼全科门诊、专科门诊、名医专家团队门诊、疑难眼病联合门诊“四位一体”院内分级诊疗模式,深入破解群众“看病难、看专家难”等“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互联网+”智慧云医院,开设全国首家5G眼科远程门诊,日间手术与管理入选全国改善医疗服务最具示范案例。整合优质医疗资源,牵头组建全国眼视光联盟、浙江省眼视光专科联盟和医疗联合体。2009年获评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2022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位列眼科专科医院第1(连续3年位列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1,排名“其他专科手术组”全国第2),连续6年获评专科医院最高A等级。2021年获评浙江省首届“十佳医院”和“医学高峰高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3年获“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2024年入选浙江省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
    【教育教学】
    眼视光高等教育从专业设计到专业建设过程非常具有前瞻性。从眼的“生物属性”和“光学属性”双重特性出发,在国际上首次将经典“眼科学”与现代“视光学”有机整合,提出视觉健康包括眼部疾病与视觉矫治康复两大部分,创建了归属于临床医学教育范畴的眼视光医学专业,被国际学术界誉为眼视光医学高等教育的“中国温州模式”。医院与眼视光学院实施一体化管理,致力于眼视光医学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眼视光医学专业高级人才的培养。
    医院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眼视光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眼视光医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点、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在武书连和邱均平榜单均排名第一。眼视光医学5+3专业连续8年列省属高校专业录取分第1名。引领中国眼视光教育大发展,推动全国33所高校开办眼视光医学专业,主笔起草中国眼视光医学专业认证标准。获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等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眼视光学院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9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获全国首批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后四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01年、2009年、2018年、2022年)。是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卫生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首批眼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第一批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科学研究】
    在2018年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行榜中,继续位居全国医疗机构眼科第一,在全国所有医院的生命科学大类文章中居第14位。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早开展视觉科学研究的机构之一,发明的对数视力表获得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并被确定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533-89)。
    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大满贯”医疗单位。获国家重点研发项目、“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单位)、“863”课题、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卫生部卫生行业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荣获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1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1项,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临床医学奖1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等重大科研成果奖。Eye and Vision 杂志是唯一实现“四个1区”大满贯的我国眼科SCI期刊,连续6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和“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榜单,连续3届荣获“中国高校百佳科技期刊”和“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Vision China已成为目前国内影响力最大的眼科和视光学术会议之一。 8项成果入选国家科技部第二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名单,形成我国眼视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多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群。9大高新创业化平台的基础建设持续完善。
    【产业推广】
    中国眼谷·中央孵化园于2020年6月正式开园,招引注册科技企业271家,与86家投资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内华为、华润、珍视明以及国际蔡司、爱尔康、强生等世界500强、眼科领域头部企业共建研究院62家,形成区域生命健康领域辐射优势。在中国眼谷设立省级“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在全国率先获批中药真实世界研究试点。开展近视防控适宜技术产品研发、认证和推广,助力温州打造“全球首个基本消除视力障碍城市”。中国眼谷特色小镇成为全球首个眼健康全要素产业与科技转化中心,入选“科创中国”产学研协作类创新基地。
    率先在全国开展“眼视光医院集团”的探索与建设,2018年10月成立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医院集团,目前已在长三角、华南、西南等地区设立10余家集团分院和门诊部。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启动上海新虹桥国际眼视光眼科医学中心项目。海南博鳌分院作为全球眼科新技术在国内同步应用的唯一窗口,着力开展眼科创新特许药械引进及真实世界数据研究工作。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纽约州立大学视光学院、法国依视路集团,诺华制药等全球50余家顶尖院校、科研机构和跨国企业开展国际化、跨区域交流与合作。获批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
    【近视防控和公益防盲】
    连续两届作为教育部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团长单位,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落户医院。推动温州市大力开展“明眸皓齿”工程,在全国率先成功实行“全市域、超百万、高时效”的中小学生近视普查,率先在全国建立儿童青少年数字化视觉健康档案,领先全国创建近视防控“温州模式”,助推温州入选全国唯一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先行示范区。创办全国首家眼健康科普馆,联盟单位达53家,入选首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持续深入开展“川藏青健康光明工程” “百名博士下基层”等眼健康服务活动。“光明行”3次走出国门,为中非、布基纳法索人民送去光明。与中西部地区医院深化合作帮扶关系,推动眼科优质资源下沉。医院先后获评“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社会服务优秀成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两次获得中华慈善奖。
    医院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人民群众提供集预防、诊疗、康复和保健为一体的全程、全面、优质的眼健康医疗服务。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

    1、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海盐县人民医院

    3、龙泉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附属第二医院龙泉分院、丽水学院附属龙泉医院)

    4、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5、东阳市人民医院

    6、金华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金华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

    7、温州康宁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康宁医院)

    8、绍兴市中心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中国医科大学绍兴医院)

    9、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10、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宁波市精神卫生中心、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

    11、云和县人民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云和分院)

    12、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宁波医院、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

    1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1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5、慈溪市人民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慈溪医院)

    16、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17、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8、金华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

    19、湖州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湖州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20、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温岭医院)

    2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立妇幼保健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

    2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

    23、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24、瑞安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

    25、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大邵逸夫医院武义院区)

    26、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浙医二院上虞分院)

    27、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立温州第一医院)

    28、德清县人民医院

    29、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30、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景宁县人民医院)

    31、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安区人民医院、杭州医学院附属临安人民医院)

    32、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桐乡院区)

    3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天台分院、杭州医学院附属天台医院)

    34、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35、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36、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

    37、安吉县人民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吉分院、原安吉县第一人民医院)

    38、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黄岩医院)

    39、海宁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海宁院区)

    40、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市立医院)

    41、新昌县人民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新昌医院)

    42、嵊州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嵊州分院)

    43、平阳县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平阳医院)

    44、庆元县人民医院

    45、苍南县人民医院(苍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46、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47、宁波市第四医院(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宁波市第四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

    48、乐清市人民医院(乐清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乐清医院)

    49、开化县人民医院

    50、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51、丽水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丽水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52、衢州市人民医院(四省边际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衢州医院)

    53、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浙医一院绍兴分院、绍兴市文理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54、南浔区人民医院(南浔区医疗集团南浔院区、湖州市南浔区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南浔区急救站、浙江省人民医院南浔院区)

    55、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诸暨医院)

    56、浙江省舟山医院(浙大二院舟山分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舟山医院)

    57、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58、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嘉善分院)

    59、杭州口腔医院

    60、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宁波市红十字医院)

    61、常山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常山县人民医院)

    62、普陀医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分院)

    6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仑分院、北仑区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64、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温州中心医院)

    65、余姚市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阳明医院、余姚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66、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67、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68、江山市人民医院(江山市职业病防治院、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邵逸夫医院江山分院)

    69、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70、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湖大学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1、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杭州医学院附属淳安医院)

    72、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市立三一医院)

    73、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74、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

    75、松阳县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松阳分院)

    76、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浙江省杭州市妇女医院、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

    7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79、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80、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桐庐医院(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81、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82、宁波市第二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

    83、绍兴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绍兴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84、青田县人民医院(青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8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86、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

    87、丽水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丽水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88、浦江县人民医院(浙大一院浦江分院)

    89、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90、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杭州市中医药研究所、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

    91、浙江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浙江医院)

    92、浙江省台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附属台州医院)

    93、遂昌县人民医院(遂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浙大二院遂昌分院)

    94、龙游县人民医院(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龙游分院)

    95、义乌市中心医院

    96、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路桥医院(台州医院路桥院区)

    共9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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