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集公共卫生和医疗为一体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示范服务等职责。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政策研究1名
2.健康教育1名
3.示范服务(医务质量岗)1名
4.示范服务(中医岗)1名
5.示范服务(皮肤岗)1名
6.孕产保健医师2名
7.妇女保健医师2名
8.儿童保健医师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二)岗位职责与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均发送至hr@shwch.org.cn,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根据招聘职数组织本单位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至少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测评分,择优选拔合适人员。
(五)体检
根据总测评分从高到低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录用手续。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葛老师
邮箱:hr@shwch.org.cn
联系电话:32576339
监督电话:23117768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2025年04月0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4-8-14 | [已结束]拟聘人员公示 |
2. | 2024-4-2 | [已结束]孕产保健医师、妇女保健医师、妇女保健医师、儿童保健医师、示范服务(医务岗)、示范服务(中医岗) |
3. | 2024-3-7 | [已结束]拟聘人员公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7-11 |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 精神科医生、内科医生、中医医生、病区护士 |
2. | 2025-7-11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 | 麻风感染科实验室技术员(外包) |
3. | 2025-7-11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 | 皮肤外二科医师(整形外科) |
4. | 2025-7-9 | 上海市血液中心(WHO输血合作中心) | 拟聘人员公示 |
5. | 2025-7-9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新华红十字医院) | 拟聘人员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