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居委会) | 服务人口数(千人) | 岗位 | 备注 |
1 | 鹿阜街道鹿阜街道 | 铺兵村委会 | 1.14 | 女乡医 |
|
2 | 乡医 |
| |||
3 | 上蒲草村委会 | 1.43 | 女乡医 |
| |
4 | 乡医 |
| |||
5 | 所卜所村委会 | 1.77 | 女乡医 |
| |
6 | 乡医 |
| |||
7 | 清水塘村委会 | 1.96 | 女乡医 |
| |
8 | 乡医 |
| |||
9 | 大哨村委会 | 2 | 女乡医 |
| |
10 | 乡医 |
| |||
11 | 小河村委会 | 2.07 | 女乡医 |
| |
12 | 乡医 |
| |||
13 | 宏图村委会 | 2.19 | 女乡医 |
| |
14 | 乡医 |
| |||
15 | 大屯社区 | 2.3 | 女乡医 |
| |
16 | 乡医 |
| |||
17 | 东海子社区 | 2.32 | 女乡医 |
| |
18 | 乡医 |
| |||
19 | 北山村委会 | 3.22 | 女乡医 |
| |
20 | 乡医 |
| |||
21 | 阿怒山村委会 | 3.22 | 女乡医 |
| |
22 | 乡医 |
| |||
23 | 新宅村委会 | 3.26 | 女乡医 |
| |
24 | 乡医 |
| |||
25 | 路美邑村委会 | 3.46 | 女乡医 |
| |
26 | 乡医 |
| |||
27 | 山冲村委会 | 3.49 | 女乡医 |
| |
28 | 乡医 |
| |||
29 | 麦地庄村委会 | 3.66 | 女乡医 |
| |
30 | 乡医 |
| |||
31 | 西北居委会 | 3.74 | 女乡医 |
| |
32 | 乡医 |
| |||
33 | 阿乌村委会 | 3.75 | 女乡医 |
| |
34 | 乡医 |
| |||
35 | 鱼龙坝村委会 | 4.04 | 女乡医 |
| |
36 | 乡医 |
| |||
37 | 女乡医 |
| |||
38 | 乡医 |
| |||
39 | 三板桥村委会 | 4.1 | 女乡医 |
| |
40 | 乡医 |
| |||
41 | 大乐台旧社区 | 4.29 | 女乡医 |
| |
42 | 乡医 |
| |||
43 | 女乡医 |
| |||
44 | 乡医 |
| |||
45 | 昌乐社区 | 9.62 | 女乡医 | 新社区 | |
46 | 乡医 | 新社区 | |||
47 | 巴江社区 | 7.54 | 女乡医 | 新社区 | |
48 | 乡医 | 新社区 | |||
49 | 小乐台旧社区 | 4.51 | 女乡医 |
| |
50 | 乡医 |
| |||
51 | 堡子村委会 | 6.42 | 女乡医 |
| |
52 | 乡医 |
| |||
53 | 乡医 |
| |||
54 | 东门居委会 | 9.39 | 女乡医 |
| |
55 | 乡医 |
| |||
56 | 女乡医 |
| |||
57 | 龙泉居委会 | 8.17 | 女乡医 |
| |
58 | 乡医 |
| |||
59 | 乡医 |
| |||
60 | 东城社区 | 10.42 | 女乡医 | 新社区 | |
61 | 乡医 | 新社区 | |||
62 | 南门居委会 | 15.47 | 女乡医 |
| |
63 | 乡医 |
| |||
64 | 女乡医 |
| |||
65 | 乡医 |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公告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8名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全县96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设置2个及以上乡村医生岗位,共计218个岗位,其中,因妇幼健康工作需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聘用1名女性乡村医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学历要求: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其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笔试参加乡村医生竞聘。
年龄要求:新参加竞聘乡村医生人员年龄原则上限制在18-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职乡村医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能够长期驻所报村委会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应聘的情况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竞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之日止不满2年的人员;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竞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之日止不满2年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程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
1.报名登记。由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质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医生执业证)复印件和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交给当地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领取“石林彝族自治县乡村医生竞聘上岗报名及审查表”,逐项详细填写一式两份。
2.每个人限报一个村卫生室岗位,选择服从调配者,报考其村卫生室岗位落选后,可调配到空岗的其他村卫生室任职,否则不予聘用。
3.报名人数与岗位达到1:1,通过资格审查即可参加竞聘。
四、资格审核与备案
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收集审查参加竞聘人员相关报名资料,审查结果填写“石林彝族自治县乡村医生竞聘上岗报名及审查表”相关意见栏内,并进行“竞聘考试资格初审登记”。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县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
五、考试
考试方法包括笔试、组织测评和加分三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60分,组织测评部分占30分,加分部分占10分,最后按笔试得分、组织测评得分和加分得分三项之和总分值择优聘用(每村卫生室至少聘用1名女性乡村医生)。
(一)笔试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考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上的内容,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试内容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医学基础知识为主。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徇私舞弊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二)组织测评
组织测评占30分。组织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打分的方式进行,每张票由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部分组成。测评工作由所报考村卫生室所在的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加分条件
加分项目部分占10分。按资质加分、工龄加分、学历加分、荣誉证书加分、户籍加分和电脑操作水平加分得分之和乘以系数0.4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资质加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加8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加分不得超过8分。
2.工龄加分: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工龄加0.5分。由乡镇(街道)卫生院提供参加工作时间凭证(“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3.学历加分:取得正规医学院校中专学历的加1分,大专学历的加2分,本科以上学历的加3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加分不得超过3分。
4.近三年卫生工作荣誉证书加分:乡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提供2018年以来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5.户籍加分:本村户口并长期居住的加2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分。
6.具有一定电脑操作水平的加2分,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测评,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分。
六、拟聘人员确定
(一)笔试考试成绩和组织测评得分以及加分得分三者相加的分数为竞聘人最后得分,以村委会为单位,成绩优先,兼顾女乡村医生。
(二)同一个村卫生室,根据竞聘指标,先聘用该岗位最高分的女乡村医生,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第2个拟聘人员,上述情况中出现同一岗位中分数相同的,优先拟聘用取得资质证人员(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顺序),若再出现上述同等情况,由县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如出现村卫生室报考人员空缺的,空缺岗位按服从调配志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聘用。
七、公示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本乡镇(街道)内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
体检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面试或考察结果进行递补。
九、确定与聘用
经公示、体检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确定。村卫生室负责人人选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竞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从确定的乡村医生中考察确定,并由乡镇(街道)卫生院聘任,报县卫健局备案。
十、执业注册
经确定后,按执业注册有关规定进行执业医师及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十一、监督监察
为保证竞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竞聘的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监察。对在竞聘工作中存在的违纪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二、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政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报名和监督电话
县卫健局公卫科:0871-67785176
鹿阜卫生院:赵舒敏0871-67713007
板桥卫生院:李金翠0871-67742169
石林卫生院:黄志国0871-67799216
大可乡卫生院:杨凡0871-67741027
长湖镇卫生院:张小溪0871-67734865
圭山镇卫生院:王兴培0871-67746783
西街口镇卫生院:毕剑0871-67705010
附件下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3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4-4-16 | 丘北县锦屏镇卫生院 | 中医临床 |
2. | 2024-4-16 | 维西县人民医院(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护士、临床医生 |
3. | 2024-4-16 | 砚山县妇幼保健院(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心理咨询与治疗岗位、营养师岗位 |
4. | 2024-4-16 |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 | 基本公共卫生岗、护理岗 |
5. | 2024-4-16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寻甸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 见习人员:医生、护理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5-6 | 规培:可选择18个专业:内科、全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骨科、口腔全科、麻醉科、急诊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皮肤科、神经内科、超声医学科、妇产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 |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 | 河南-郑州-中原区 |
2. | 2024-5-6 | 规培:护士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四川-泸州-江阳 |
3. | 2024-4-24 | 规培护士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山东-青岛-市南区 |
4. | 2024-4-17 | 规培:中医专业35人,中医全科专业5人(包含订单定向毕业生) | 河池市中医医院(河池市民族医医院、河池市壮医医院) | 广西-河池-金城江区 |
5. | 2024-4-17 | 规培:中医、中医全科 | 河池市中医医院(河池市民族医医院、河池市壮医医院) | 广西-河池-金城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