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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临床医师职数1名
2.党务管理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眼科专业,博士学位,硕士生导师,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党务管理:中共正式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有医院党务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发送至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邮箱(shhdr3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
2.资格审查
本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40号16号楼
联系电话:62982727-876
监督电话:62982727-867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26年04月10日
单位简介
?医院距今已有80年的历史,是国家眼部疾病临床研究中心,长三角协调会智慧医疗发展联盟眼病防治专科联盟、上海市视觉健康中心牵头单位,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涌现诸多*********学者、专家、教授。目前,医院设有眼科中心、视光中心、防治科等重点业务科室,拥有各类国际同步更新的眼科诊疗和手术设备,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近视激光手术、斜弱视治疗、白内障精准化手术、微创玻璃体视网膜手术、微创泪道激光等医疗方面独具特色,与市内外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成为多种疑难眼病的会诊转诊中心。医院着力“眼卫生学”和“眼公共卫生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重点学科建设,努力构建“医防融合”的视觉健康服务体系,助力健康上海、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医院还承担“开学护眼第一课”青少年视力保护项目、市儿童健康基金会“放眼看世界”困难家庭斜视儿童免费手术项目、市慈善基金会“青春光明行,共筑军旅梦”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近视免费手术等公益项目,助力公益事业大发展。
?2021年4月,医院虹桥路院区(虹桥路1440号)正式对外开诊,与康定路院区(康定路380号)形成了“一院两址,统筹发展”的新局面,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便利、优美的就诊环境和优质的医疗服务。虹桥路院址是长宁久负盛名的美华新村,里面有11幢风格各异的欧式建筑。院区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占地面积13982.15平方米,设有门诊综合楼、功能性眼病诊疗中心、检验/实训中心综合楼、中医诊疗中心、住院部、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中心)、临床研究中心(样本库)、视觉训练中心、屈光手术中心、国际医疗中心、配镜中心、眼健康科普馆、院史馆等,着力加强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科研能力,拓展公共卫生职能,助力打造“卓越眼健康,精品医教研”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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