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1、开展个体心理治疗; 2、组织开展团体心理治疗; 3、完成患者的量表测评;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疗记录书写; 5、与病区医生保持良好联系; 6、其他临时事务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相关专业、临床相关专业; 2、有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3、一年以上全职在医疗机构或教育机构的心理治疗工作经验; 3、为人宽和,有亲和力,处事积极、主动、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沟通及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遵循心理治疗职业道德及职业原则 三、福利待遇: 节日福利、生日福利 四、工作时间: 月休6天 8:00-12:00 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