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职称(任职<45岁)。
2、热爱护理专业,努力钻研业务,具有扎实的护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熟练的专科护理知识与技能。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能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4、办事公道公正,以身作则,能团结同志,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5、组织纪律性强,做好领导的行为规范。
6、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与开拓创新精神。
岗位职责:
1. 在医院院长的业务指导下,根据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教育本单位的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 经常发现和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医护联系。
4. 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护理业务技术,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