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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信息(三甲)
访问量:
招聘职位:  病理科医生、心理医生、超声医生
性质: 全职,社招
学历: 硕士起
亮点: 有编制
有效时间:  2026-1-13至2026-1-21 [已结束]
联系人:  人事科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0575-88217725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八字桥直街169号地图/导航
官网:  www.sxfby.com/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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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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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6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专家和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6年度第一次硕士博士研究生、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高级专家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绍兴市本级7家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公立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境外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专业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有一定工作经历的高级专家(含业务骨干)。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6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学历、学位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三)报考人员年龄:正高职称人员应在197511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家、博士研究生应在19801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在198711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2025118日、1122日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院校招聘进入政审考察人员;

(二)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2026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

(五)现役军人。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考录系统(https://zp.sxws.gov.cn:9200/zpuser/home)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为2026113-121日,本次报名专业按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

202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实行网签的学校需现场查看网上签约情况),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③硕士博士、高级专家还需提供计划表(附件12)要求所列的相关材料。

④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另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3)属绍兴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其中属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复印件。

4)应聘人员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应聘人员谨慎填报。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因报名人数不足拟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名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6)资格审查

①本科类岗位:20261229:00-16:00,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五泄路172号)。

②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专家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和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考试

1)考试形式

①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家考试实行线下面试。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未准时参加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②硕士研究生、高级专家和本科生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开展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得分高者入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未准时参加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2)实施方式

①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家和硕士、高级专家的考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原则在20262月底前完成。

②本科生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最新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612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人员无法在202612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均视作放弃。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招聘单位不保留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进入考察环节前,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以发函或外调等形式进入考察环节后,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服务期内按聘用合同条款执行,具体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三)招聘工作由绍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可查询各单位官方网站。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绍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绍兴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处:**

绍兴市口腔医院人事科:**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85086816

附件1-3

附件4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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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65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母婴友好医院。
    医院总占地面积128.9亩,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建设床位1000张。配备3.0T磁共振、64排螺旋CT、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胎儿镜等先进设备。现有在编职工1014人,其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226人,硕博士166人。年门诊量100万余人次,年出院量3万余人次,年手术1.5万余人次。医院承担绍兴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产前诊断中心、市生殖医学中心、市宫颈疾病诊治中心等21个市级中心职责。
    医院专科特色明显,是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健康教育-儿童生长发育评估与促进项目全国示范基地、首批全国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浙东区域产科专病中心。成立绍兴市黄荷凤团队生殖健康创新研究中心,全力打造我市“生殖医学新高地”。医院为国家孕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产科、妇科、新生儿科为浙江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产前诊断学为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学科,围产医学、妇科学为浙江省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生殖健康重点实验室为绍兴市级重点实验室,另有8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医院是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妇幼保健院,为温州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14家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和教学基地,有高校兼职教师167人。
    近年来,医院以“尊重生命、呵护妇儿”为使命,遵循“德为先、人为本”院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职工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和“以人为本、以文化人”的管理理念,先后荣获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国家级“医育结合托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浙江省“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公立医院、浙江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绍兴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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