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长期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根据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常年招聘优秀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数次跻身全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前100名。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十大医学人文医院”、河北省卫生系统“百佳医院”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中山、友谊、湘江、新湘江4个院区,占地总面积220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拥有临床医技科室82个,开放床位2721张。年门急诊量130余万人次,出院人数12万人次,手术量超6万人次。
医院学科综合实力雄厚,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以及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建设单位、河北省创伤急救中心所在单位、河北省I级创伤中心示范单位。对口援疆托管铁门关医院,并与邯郸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邯郸医院。医院作为河北省唯一一家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多次承担国家级及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任务。拥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4个。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近十年发布的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名中,急诊医学、传染病学、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内分泌病学与代谢病学、神经外科学、肾脏病学、消化病学、整形外科学等9个专业多次进入前100名,骨外科学稳居全国前十。
医院特色专科优势突出。骨科是国家首批临床重点专科,已发展为拥有13个亚专科、学术建制完备、科研能力卓越的综合诊疗中心。医院现有骨科、肾内科、感染科、神经内科、急诊科、医学影像科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肾内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也是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还拥有1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我院作为全省唯一具备肝移植资质的医院,是河北省器官获取组织(OPO)挂靠单位,已完成900余例各式肝脏移植手术。同时具备角膜移植资质,是河北省区域性眼库和红十字眼库所在单位,角膜移植技术全面,国内领先。
医院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现有职工339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长江青年学者1人,国务院特贴专家20人,博士生导师81人、硕士生导师305人,高级职称657人。张英泽院士担任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分会会长、中国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解剖学会骨科解剖学分会主任委员、华裔骨科学会会长,南月敏教授是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医院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受聘常委及以上学术任职者共计31人,49名专家在河北省医学会、河北省医师学会受聘主任委员。
医院着力打造高水平科研平台。拥有骨科微创智能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骨科智能器材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已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9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6项。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3项、河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8项。出版医学专著、教科书近600部;发表自主产权SCI论文2300余篇;获授权专利900余项,居省内医疗卫生领域首位。
三院人以严谨的医风、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新时代的三院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突出特色、全面发展的战略,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力争把医院建设成为管理科学、服务优质、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群众满意、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
临床诊疗相关的医师岗、专职科研岗。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四)应聘人员初始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五)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六)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当日)。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初始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应聘人员入职时应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暂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须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医院自行组织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收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人事处222房间。电子邮箱地址:hbydsyrsc@163.com。
4.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清晰并生成一个PDF文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博士招聘+姓名+专业”。
(1)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1);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在学证明;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科研业绩证明材料、SCI收录证明;
(8)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荣誉奖励证书等。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做到诚信报考,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邮箱报名人员需按医院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与邮箱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分为“专业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两轮进行。
1.专业素养考核:
主要围绕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和科研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专业素养考核通过人员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围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术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融合潜力、实践经历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素质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网站(https://www.cthhm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考人员未按医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报考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持续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四)未尽事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招聘工作监督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纪委办公室)
九、附件请登录我院官网下载中心查看。
附件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JAxVJdp43tQDxXoDjcbTA?pwd=2086提取码:2086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具体招聘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25年11月25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8-2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 2. | 2025-8-1 | [已结束]住培:麻醉、急诊 |
| 3. | 2025-7-29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