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合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合人社发〔2025〕12号)《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合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卫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合江县卫生健康局拟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应当符合相应的回避规定。
4.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告及附件1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1月5日(不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3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
合江县中医医院,地址:合江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中心(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合江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附件1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报考人员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本人可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参加,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5年11月14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六、测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测试。
(二)测试方式、时间等事项将于2025年11月17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七、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九、公示与聘用
测试、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要求
(一)涉及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在《合江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合江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合江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4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11-5 | [已结束]临床医生 |
| 2. | 2025-10-31 | [已结束]2025年秋季卫生医疗机构编外人才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 3. | 2025-9-15 | [已结束]B超医生、心电诊断医生、胸外科医生、影像诊断医生、疼痛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泌尿外科医生、眼科耳鼻咽喉科医生、临床心理科医生、临床护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