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现将2025年5月12日发布的《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报名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
一、公告信息
发布方式通过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四)年龄要求:医疗岗位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或中级职称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4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无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公休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2、报名地点: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请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考生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使用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学生证明(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能够证明其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人员资格,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选。
(四)考试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市卫健委全程参与监督。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1,急需紧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可降低至1:1(1:1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将在七台河市市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公示3天。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②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科目为1科。笔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③笔试成绩公示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工作人员与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若考生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严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同时递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2倍。面试当天不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至1:1(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①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按照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期考核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根据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聘用人员岗位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七台河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职工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如若报考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允许再次应聘,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五)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选等均在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发布,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登录网站查阅,逾期后果自负。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六、监督与咨询
监督电话:市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室**咨询电话: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5-13 | [已结束]医生 |
2. | 2024-9-18 | [已结束]精神科医生、内科医生、医学影像科医生 |
3. | 2024-4-22 | [已结束]精神科医生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7-20 | 庆安县中医医院 | 医生岗位 |
2. | 2025-7-20 | 呼兰区中医医院 | 120 医生(院前急救) |
3. | 2025-7-20 | 海伦市中医医院 | 超声岗位、影像诊断岗位、外科岗位、内科岗位 |
4. | 2025-7-20 | 大庆市人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重症医学科医生、全科医疗科医生、消化内科医生、肾内科医生、血液科医生、血液透析室医生、风湿病科医生、中西医结合科医生 (正骨科)、胸外科医生、耳鼻喉科医生、普外科医生、肛肠科医生、骨外科医生、乳腺甲状腺外科医生、介入治疗科医生、超声科医生、心电室医生 |
5. | 2025-7-20 | 木兰县人民医院 | 120急救中心医生、护士、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7-22 | 住培: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检验医学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大学人民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2. | 2025-7-22 | 住培: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 |
3. | 2025-7-22 | 住培:儿科、妇产科 |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儿童医院、内蒙古妇产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 |
4. | 2025-7-22 | 住培:精神科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 |
5. | 2025-7-22 | 住培:全科、麻醉科 |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7-21 | 口腔护士 | 哈尔滨王立新口腔门诊部 | 3K~5K | 哈尔滨-道外区 |
2. | 2025-7-21 | 口腔执业医师 | 哈尔滨王立新口腔门诊部 | 10K~20K | 哈尔滨-道外区 |
3. | 2025-7-21 | 器械护士 | 哈尔滨王立新口腔门诊部 | 2K~4K | 哈尔滨-道外区 |
4. | 2025-7-21 | 口腔护士 | 哈尔滨王立新口腔门诊部 | 3K~5K | 哈尔滨-道外区 |
5. | 2025-7-21 | 口腔助理医师 | 哈尔滨王立新口腔门诊部 | 2K~5K | 哈尔滨-道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