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营口市中心医院学科发展及工作需要,经营口市卫健委批准,营口市中心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根据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要求为:
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含直系亲属),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营口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现场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请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备的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5.其他证明材料;
6.营口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后打印)。
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工作日报名)
报名地点: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D座4楼人事部
(二)邮寄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将报名相关材料(除原件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时间内顺丰快递邮寄,逾期邮寄视为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营口市中心医院北院区D座4楼人事部**
(三)资格审核
营口市中心医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分为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知识考核,注重考核专业能力,开考比例需达到2:1方能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取消或削减岗位招聘计划。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五)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职数,按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者,则需安排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参加由营口市中心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营口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中心医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中心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营口市中心医院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履行入职手续,超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待遇,享受国家法定假期,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2955023(营口市中心医院人事部)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5-19 | [已结束]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通知 |
2. | 2025-5-16 | [已结束]住培: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全科、超声医学科、放射科、口腔全科、内科、神经内科、外科 |
3. | 2025-5-16 | [已结束]血液科、心血管内科、ICU、骨科、中医科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6-6 |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生 |
2. | 2025-6-6 | 营口市中心医院 | 护理 |
3. | 2025-6-6 | 台安县恩良医院(原台安县人民医院) | 事业单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公告 |
4. | 2025-6-6 | 台安县中医院 | 事业单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公告 |
5. | 2025-6-5 | 海城市中医院 | 事业单位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公告(一)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省人民医院 |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 |
2.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精神、麻醉、急诊、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 |
3.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 |
4.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省骨科医院) | 河北-石家庄-桥西区 |
5.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 河北-石家庄-桥东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6-7 | 中医医生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安康甘诺宝力商店 | 1K~2K | 大连-金普新区 |
2. | 2025-6-7 | 中医医生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安康甘诺宝力商店 | 4K~6K | 大连-金普新区 |
3. | 2025-6-7 | 口腔护士 | 龙港周爽口腔诊所 | 2K~4K | 葫芦岛-龙港区 |
4. | 2025-6-7 | 口腔医生 | 龙港周爽口腔诊所 | 4K~6K | 葫芦岛-龙港区 |
5. | 2025-6-7 | 口腔助理医生 | 龙港周爽口腔诊所 | 4K~6K | 葫芦岛-龙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