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求,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工勤人员1名。具体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9.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5日每天9:00-11:00、14:00-16:30到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黑河市爱辉区龙源路与机场路交叉口南侧)行政楼4楼人事科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通过现场审查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3)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4)《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请自行打印)。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试的资格。
(二)考试
1.按照岗位确定考试方式,详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采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3)采取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各50%,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2.考试日期:2025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体检资格而导致岗位拟聘人数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体检人数,如递补人员不足的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岗位用工计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制用工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临床护士岗位、药剂师岗位,执行岗位核定工资,能够独立承担本岗位工作后可增加绩效工资。
(1)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用期核定工资2240元/月,试用期满核定工资2800元/月,每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可在下一年的核定工资额中增加50元。
(2)大专学历试用期核定工资2080元/月,试用期满核定工资2600元/月,每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可在下一年的核定工资额中增加50元。
2.本次招聘收款员岗位,按黑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能够独立承担本岗位工作后可增加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照《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绩效管理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附件1: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4月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4-13 | [已结束]市2025年度 “市委书记进校园”医疗卫生类专项引才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的通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站) |
2. | 2025-3-27 | [已结束]财务人员 |
3. | 2025-3-22 | [已结束]临床医生、中医临床医生、全科临床医生、眼科临床医生、检验技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4-28 | 青冈县新村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2. | 2025-4-28 | 青冈县连丰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3. | 2025-4-28 | 青冈县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4. | 2025-4-28 | 青冈县兴华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5. | 2025-4-28 |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 | 2025年2月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9 | 住培:全科、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 | 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晋城市红十字人民医院) | 山西-晋城-城区 |
2. | 2025-6-9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第一临床学院) | 山西-长治-潞州区 |
3. | 2025-5-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武冈市人民医院 | 湖南-邵阳-武冈市 |
4. | 2025-5-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红十字医院) | 湖南-湘潭-岳塘区 |
5. | 2025-5-12 | 中医医师规培学员: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急诊科 | 内江市中医医院 | 四川-内江-东兴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5-3 | 椅旁技师-临床支持 | 肇东市正阳世家口腔门诊部 | 8K~15K | 绥化-肇东市 |
2. | 2025-5-3 | 口腔全科医生 | 肇东市正阳世家口腔门诊部 | 8K~13K | 绥化-肇东市 |
3. | 2025-5-3 | 口腔助理医生 | 肇东市正阳世家口腔门诊部 | 3K~5K | 绥化-肇东市 |
4. | 2025-5-3 | 咨询师 | 肇东市正阳世家口腔门诊部 | 15K~26K | 哈尔滨-南岗区 |
5. | 2025-5-3 | 口腔护士 | 肇东市正阳世家口腔门诊部 | 4K~5K | 绥化-肇东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