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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医院(许昌市精神病医院、许昌市精神卫生中心、许昌市心理咨询中心)招聘信息(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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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麻醉学、临床医学
性质: 全职,社招,应届生
学历: 本科起
有效时间:  2025-4-11至2025-4-17 [已结束]
联系人:  政策咨询、技术咨询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037****7026 037****6116 免费看电话
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华佗路1号地图/导航
官网:  www.xcsjayy.com/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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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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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工作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市直7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6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考者统一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时,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笔试前,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须提前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然后在缴费页面点击“费用减免申请”,上传证明资料,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将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会及时向本人反馈,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4月25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4∶30,通过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8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5月18日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①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②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③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1日8:00至23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22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人入伍通知书;③本人退伍证;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如在7月份之前开展面试资格审查,对2025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方式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手段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技术咨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025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岗位信息表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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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医院文化

    医院院训:博爱至善诚信精医

    医院精神:厚德博学敬业图强

    医院理念:患者至尊员工至上医术至精服务至优

    医院目标:建设成为省内一流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医院愿景:医院发展员工幸福政府放心百姓满意

    发展战略:特色办院创新强院人才兴院文化立院

    许昌市建安医院(许昌市精神病医院、许昌市精神卫生中心、许昌市心理咨询中心)始创于1958年,是市政府举办的许昌市首家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现有职工300余人,开放床位430张,设置有8个临床科室,1个市级重点专科。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医院综合管理项目为抓手内强素质,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状、许昌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2020年度河南省二级医院基于DRG绩效分析报告》中,我院在“医院综合能力(CMI)”排名第二;2022年国家卫健委公布“反映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报告”中我院为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3个满星单位之一。2022年全国精神心理健康公益科普大赛中,我院参赛科普视频《“病”与“法”的较量》荣获全国第十九名,全省第一名成绩,医院荣获“国家杰出组织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12月我院被正式批准为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2023年3月被命名为“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获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获评许昌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市疫情防控新阶段工作嘉奖等荣誉称号,“同伴支持”项目受邀在全国年度总结会上典型发言。
    60余年来,致力于为许昌市辖及周口、平顶山、漯河、开封等毗邻地市人民群众提供各种精神障碍、心理疾患、物质依赖、精神康复等病症的诊断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工作及许昌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辖区内患者占比65%,辖区外患者占比35%。在许昌地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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