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1名定向医学专科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威远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1名,本次引进人员为编制外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35周岁及以下,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4月7日未满36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单位及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威远县卫生健康局405办公室(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169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威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定向医学专科生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张贴好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威远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引进方式
(一)本次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招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三)面试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四)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面试通知书》按通知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职称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如考生职称相同,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七)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将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威远融媒对外发布,对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岗位名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后,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过此次公开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九、薪酬待遇
参照本单位同等资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纳入项目管理的定向医学专科生,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定向医学专科生本人。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按照合同执行。服务期未满6年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威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威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 **
监督电话:中共威远县纪委威远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1-5 | [已结束]关于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
2. | 2024-11-4 | [已结束]乡村医生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4-30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保安员 |
2. | 2025-4-30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规培:康复治疗师(士) |
3. | 2025-4-30 | 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拟聘公示 |
4. | 2025-4-30 |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眼科中心) | 2025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总成绩公示 |
5. | 2025-4-30 | 广元市中心医院(川北区域医疗中心) | 关于2025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核成绩及试岗入闱人员名单的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9 | 住培:全科、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 | 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晋城市红十字人民医院) | 山西-晋城-城区 |
2. | 2025-6-9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第一临床学院) | 山西-长治-潞州区 |
3. | 2025-5-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武冈市人民医院 | 湖南-邵阳-武冈市 |
4. | 2025-5-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红十字医院) | 湖南-湘潭-岳塘区 |
5. | 2025-5-12 | 中医医师规培学员: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急诊科 | 内江市中医医院 | 四川-内江-东兴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