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泸县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补充公告
为做好泸县202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招聘工作,按照2025年9月15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泸州市2025年秋季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公告(以下简称《需求信息》)及2025年10月23日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发布的《泸县2025年度秋季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补充公告针对的岗位为《需求信息》及《泸县2025年度秋季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中发布的泸县事业单位占编聘用岗位,共计25人,本次招聘的单位除泸县人民医院为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余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县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泸县2025年度秋季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需求信息》相应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需求信息》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学科专业(类)名称,应聘人员符合其中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1月21日(不含)。
(三)报考泸县融媒体中心岗位的,应当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引进原则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7:30止。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或在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且符合本次《需求信息》确定条件者视为已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招聘单位认可的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且符合《需求信息》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
(3)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招聘单位对照《需求信息》基本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按原报名渠道逐一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11月22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泸县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报名表》(附件3)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手续(附件4)。
(4)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如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测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s://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提前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s://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泸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拨打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9-15 | [已结束]临床医生、中医科医生 |
| 2. | 2024-9-9 | [已结束]中医科医生 |
| 3. | 2022-10-17 | [已结束]临床科室专技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