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现将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面向全国,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须在1999年11月11日后出生);具有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重症监护专科护士培训结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须在1994年11月11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00-12:00 14:00-16:00
2.报名地点: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清溪路7号)。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二)面试
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相关专业内容,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等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查阅。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如出现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系我院自主招聘,聘用人员无事业编制,到岗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报名、面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4.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审科:**
1: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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