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广西医科大学双选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二)
根据《北流市妇幼保健院赴广西医科大学双选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要求
1.体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进行。
2.体检报到地点:北流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一楼候诊大厅集中,具体地址:北流市城东一路0105号。
3.报到要求:请在体检当天上午8:00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约360元)由体检人员自理,请各位考生自备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建议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北流市妇幼保健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因其它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向北流市妇幼保健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后,延缓体检。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北流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档案在外市的考生,请到北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商调函,将个人档案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至北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和北流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联系人:许用新联系电话:**。
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通过赴广西医科大学双选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二)
北流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9月2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9-1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聘用前公示(二) |
2. | 2025-8-4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二) |
3. | 2025-7-28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公告(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