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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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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护理专业教师、康复医学专业教师、临床医学专业教师、病案管理专业教师、药学专业教师、医学检验专业教师、口腔医学专业教师、基础医学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
性质: 全职,应届生
学历: 硕士起
亮点: 只招应届
有效时间:  2025-10-21至2025-11-3 [报名中]
联系人:  宋秀范、路瑶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188****8689 免费看电话
邮箱: 投简历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地图/导航
官网:  www.hlj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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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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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在校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s://www.hljnc.edu.cn/)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者年龄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8(含)周岁以下(2007年10月20日(含)至1986年10月2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1984年10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原则上,应聘人员必须为在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及教育背景、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2、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一致或相近专业;

3、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4、招聘岗位专业对研究方向有明确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ljnc.edu.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1月3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查看学校招聘岗位计划表,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供二代身份证、个人逐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学术水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已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考生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需一并提供中共党员佐证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后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命名,发送到hljhgzrsc@126.com邮箱。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相关报名表格请登陆学校官网下载。

2、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未按时补充或补充后不合格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需及时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及下一步招聘工作安排的回复,并按要求回复信息,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同时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方便联系,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1)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已参加工作人员,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公函原件;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代表个人科研、学术水平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学术材料、外语等级或水平证书等);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对于提供不符合招聘要求、虚报瞒报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试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察方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专业知识)、计划组织与协调、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并测试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4、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学校网站及邮箱通知为准。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及无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包括考生心理健康检查项目,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由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邮箱回复的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六)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七)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参照《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分类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和管理,执行相关福利待遇,根据人才情况,一事一议。

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联系人:宋秀范 路瑶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hljhgzrsc@126.com

学校官网:https://www.hljnc.edu.cn/

监督电话: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0451)87064098

特此公告。

1: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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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立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松江省立助产士学校,1955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第一卫生学校。1969年黑龙江省哈尔滨第一、第二、第三卫生学校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卫生学校。2008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将黑龙江省医院附属护士学校、黑龙江省第二卫生学校并入黑龙江省卫生学校,实现“三校合一,强强联合,筹建升格”;2010年3月18日,教育部批复建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迈上了高等教育的行列;2019年4月,由省卫健委转隶省教育厅,原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和原黑龙江省卫生专业学校整体并入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至此完成了五校合一的资源整合发展历程,形成了南岗、阿城、松北和北安四个校区。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卫生健康类高水平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国家级卫生健康类“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省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卫生职业教育与健康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黑龙江护理职教联盟秘书长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哈尔滨新区中德职业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于维汉纪念馆入选国家级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六十余载匠心铸就学校中专教育辉煌篇章,建成了涵盖医、药、护、技、管5大领域的专业布局。2010年升格后,学校列入高职高专序列发展,学校紧密对接区域大健康产业需求,形成了如今学校医药卫生大类和药品食品2个专业大类9个门类18个专业的布局。其中护理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省高水平骨干专业、国家首批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全国首批1+X老年照护、母婴护理等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的推进专业。
    学校现有南岗、阿城、松北、北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共63.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08亿元,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1亿元,图书66万余册。有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和康养教学基地10所,有国家级、省级、校级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学校现有护理照护、康复康体、医养保健、口腔健康、全科医学、药学产业六大专业集群,开设护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中医药类、康复治疗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药学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9个专业类共计1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501人,近三年学生初次就业率80%左右(需要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方可就业),年终就业率95%以上。其中护理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省高水平骨干专业、国家首批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全国首批1+X老年照护、母婴护理等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的推进专业;护理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助产专业是全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专业。

    2021年,学校成为全省高本贯通培养试点,与牡丹江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联合培养护理、口腔医学、助产三个专业学生共380人。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23年开始与韩国大真大学联合培养护理专业学生192人。年均承担社会考试及培训服务3.7万人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坚持“四阶梯”教师发展机制,搭建名师工作室、师生工作坊、技能大赛、重大课题研究组等平台,促进教师成长。

    有教职工63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8人,高级职称占比35.8%,教师双师率80%。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卫生健康系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学校教师多次荣获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奖项、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卫生行指委教学成果奖等;编写国家规划教材百余部,多部教材获首届省级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奖。
    学校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在国内交流合作中,学校作为黑龙江护理职教联盟理事长单位、黑龙江省卫生职业教育与健康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发挥“三大”平台优势,通过现代学徒制、站室坊等形式,融入行业最新技术和标准,加速成果产出与转化,使产教融合成果数量质量双提升;担任全国医养结合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健康养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康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积极建立校政企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五共”(共情、共建、共研、共享、共赢)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省级校政企行产教共同体、校政校产教发展体,积极筹备成立省级康养护校政企产教联合体,全面提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水平。学校每年选派近千名学生赴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发达地区三级甲等医院实习就业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学校当选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与韩国大真大学举办护理专业合作办学项目,与日本海老原集团合作搭建学生海外就业桥梁,现已有200余名学生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留学和就业。毕业生就业率96%以上,毕业生满意度97%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8%以上。
    七十余载立德树人矢志不渝,作为培育白衣天使的摇篮,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始终秉承“明德怀仁励学敬业”的校训、“严谨求实仁爱创新”的校风、“博学启智尚真笃行”的教风、“知礼明辨勤学善用”的学风,秉持“入校是学生,出校是天使,服务人类健康的康养护追梦人”的办学理念,本着“区域性、职业化、技能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卫生健康技术技能人才,时刻守护着祖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面向新时代新要求,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将以“守正出新舍我其谁追梦天使”的办学精神,走“康养护融合式”集群化特色发展和“三导三进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发展道路,以“三步走”发展战略一体推进,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的康养护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高等职业院校”,全力服务“健康龙江”,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和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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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发布日期 职位名称
    1. 2025-4-3 [已结束]医学相关专业教师 
    2. 2022-12-14 [已结束]医学相关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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