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一)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是集医疗、康复、治未病、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自主招聘以下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管理,落实医院决策。
4、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三、劳动关系与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医院官网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下载填写《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岗位应聘表》(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23日(工作日)08:30-12:00 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岗位应聘表》一份(见附件,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或者规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学位网上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对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消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时间:以官网发布为准。
2.考核方式:笔试加面试。笔试60%,面试40%,总分100分,折合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4.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每一招聘岗位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人员,并在官网进行公布。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人员。分数相同的,按比例同步进入面试。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外派考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7.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
8.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9.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考察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记录。
(六)公示
1.应聘者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且未向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监督
本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全程由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九、其它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3、本次报名渠道仅限在本院官网发布的为准。
十、特别说明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要求,针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2025年4月14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4-29 | [已结束]编外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
2. | 2025-4-26 | [已结束]编外人员招聘笔试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
3. | 2025-4-24 | [已结束]编外人员招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4-30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保安员 |
2. | 2025-4-30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规培:康复治疗师(士) |
3. | 2025-4-30 | 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拟聘公示 |
4. | 2025-4-30 |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眼科中心) | 2025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总成绩公示 |
5. | 2025-4-30 | 广元市中心医院(川北区域医疗中心) | 关于2025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核成绩及试岗入闱人员名单的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9 | 住培:全科、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 | 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晋城市红十字人民医院) | 山西-晋城-城区 |
2. | 2025-6-9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第一临床学院) | 山西-长治-潞州区 |
3. | 2025-5-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武冈市人民医院 | 湖南-邵阳-武冈市 |
4. | 2025-5-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红十字医院) | 湖南-湘潭-岳塘区 |
5. | 2025-5-12 | 中医医师规培学员: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急诊科 | 内江市中医医院 | 四川-内江-东兴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