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的公告(第四期)
为满足衢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根据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需要,共需招聘30名博士研究生人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招聘程序和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公告公示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平台对外发布,按照接收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邮箱地址附后),进行网上报名,本期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期间已招录岗位自动核减。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必备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1.《2025年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
2.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在读证明材料);③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请考生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上传。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报名者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谈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可就双方关心的问题开展交流洽谈。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面谈结果按引进计划1:1确定入围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五)考核体检
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合格人员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面谈、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公告公示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公告中所有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均可容缺。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人才,除可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1: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
2: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6-11 | [已结束]康复技师、基建办公室职员 |
2. | 2025-4-16 | [已结束]心内科医师、胃肠外科医师、血管外科医师、呼吸内科医师、骨伤科医师、皮肤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超声科医师、临床护理 |
3. | 2025-4-7 | [已结束]大内科学科带头人、大外科学科带头人、针灸推拿科学科带头人、眼科/耳鼻喉科学科带头人、心内科医师、胃肠外科医师、血管外科医师、呼吸内科医师、骨伤科医师、皮肤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超声科医师、临床护理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6-16 | 宁波市第六医院 | 公开招聘编外(派遣制)人员拟录用公示 |
2. | 2025-6-15 | 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 药学/临床药学、临床护理 |
3. | 2025-6-15 | 温州市龙湾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预防保健医生岗、收费岗 |
4. | 2025-6-15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 | 视光辅助 |
5. | 2025-6-14 | 遂昌县中医院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入围考察人员公布 (二)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23 | 住培:内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口腔全科、全科、重症医学科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 | 福建-漳州-芗城区 |
2. | 2025-6-23 | 住培:口腔科 | 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厦门市口腔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蔡塘总院) | 福建-厦门-湖里区 |
3. | 2025-6-23 | 住培:精神科 | 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仙岳医院) | 福建-厦门-思明区 |
4. | 2025-6-23 | 住培:妇产科、儿科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 福建-厦门-思明区 |
5. | 2025-6-23 | 住培:全科 | 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翔安院区) | 福建-厦门-翔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