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2025年度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报经灵宝市相关部门核准,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性质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与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3名(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岗位明细见附件1。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医师执业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在2025年7月1日前考取护士执业资格。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中应聘医疗岗位的,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者优先;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成员单位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02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和监督,由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规依纪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5年3月28日由灵宝市卫健委、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同步在有关媒体平台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2025年4月30日之前,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邮箱(rsk7029@163.com,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联系方式)或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行政楼四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等个人证件。
(三)资格审查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一经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考试由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统一组织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应聘医疗岗位且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中起点五年制)学历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只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体检。
(五)体检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三级综合医院进行,由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健康灵宝”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总医院备案。工资及其他待遇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办公邮箱:rsk7029@163.com)监督电话:**
2: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中共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4-6-21 | [已结束]医、护、药、技专业技术人员 |
2. | 2024-3-10 | [已结束]医、护、药、技专业技术人员 |
3. | 2024-1-11 | [已结束]医、护、药、技专业技术人员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6-21 | 漯河市召陵区中医院 | 见习人员: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医技(医学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等)、护理类、管理学 |
2. | 2025-6-21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彩超执业医师、中/西药师、眼耳鼻喉医师、妇科医师、皮肤科医师 |
3. | 2025-6-21 | 洛阳市西工区凯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生、外科医生 |
4. | 2025-6-21 | 郑州市高新区枫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外科医师(或助理医师)、精神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睡眠障碍门诊)、内分泌减重医师、康复医师、针灸推拿医师、放射医师 |
5. | 2025-6-21 | 新乡市牧野区东干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眼耳鼻喉医师、中医师、药剂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25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其他专业、中医全科、中医)、助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 | 云南-昆明-官渡区 |
2. | 2025-6-23 | 住培:内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口腔全科、全科、重症医学科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 | 福建-漳州-芗城区 |
3. | 2025-6-23 | 住培:口腔科 | 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厦门市口腔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蔡塘总院) | 福建-厦门-湖里区 |
4. | 2025-6-23 | 住培:精神科 | 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仙岳医院) | 福建-厦门-思明区 |
5. | 2025-6-23 | 住培:妇产科、儿科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 福建-厦门-思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