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隶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大街13号。主要职责是: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是省卫健委直属的集医疗、保健、预防、体检、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门诊部。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拟选聘博士研究生1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单位正处于发展时期,现有高层次人才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补充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人才,急需选聘一名紧缺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
报名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10月27日(8:00-11:30,14:00-17:00,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报名地点: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人事科,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3号。电子邮箱:hbszymzrsk@163.com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须下载并填写《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岗位一栏须写清岗位名称;报名者按照下列顺序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4)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
(5)论文论著、科研立项等资料。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邮箱报名需将以上全部材料按顺序扫描清晰并成一个PDF文件(多个PDF需合并为一个PDF),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2025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后,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会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是否成功。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其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学习工作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会综合评定是否予以录取。面试考核具体安排详见官方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省直一门诊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省直一门诊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人事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bszymzrsk@163.com
1、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
2025年10月16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10-9 | [已结束]眼科医师、整形外科医师、中医皮肤科医师、中药师、中医医师 |
2. | 2025-3-3 | [已结束]超声医生 |
3. | 2024-11-12 | [已结束]眼科医师、皮肤科医师、中医医师、康复医学科、会计、人事行政、党办行政、医疗发展科(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