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苏颂医院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2025年9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2025年9月)》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及非在编医务人员公告(2025年9月)》,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拟进入面试人选均须参加岗位资格条件复核,包括:
(一)经笔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即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二)免笔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三)递补拟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免笔试和经笔试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近期陆续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递补拟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将于资格复核工作完成后公布,考生请留意招聘系统通知。请各位考生提前备好面试资格复核所需全部材料,避免复核当天因遗漏或缺失而影响甚至错失面试机会。
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
资格复核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厦门市人事考试培训基地(思明区万寿路41号)。请考生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递补拟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的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通知请及时登录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进行查看(http://27.159.97.135/)
三、面试资格复核材料
资格复核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逐页签名:
(一)2025届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若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请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及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2025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承诺书(附件)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以在职提升的学历报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非普教或国(境)外学历(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
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军队的医疗机构人员,不含辅助、派遣性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并需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或已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至体检前提交,如体检前仍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人社部门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年限可以分段按月合并计算。不同单位的相同(似)工作经历(验)证明可分别开具,累计计算。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核材料涉及年龄、资格(历)等的计算,学历(位)、专业、工作经验、职称、规范化培训等的认定,符合加分政策情况的证明等,以本次考试报考须知相关章节条款的说明和要求为准,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结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准确备全复核所需材料。
(二)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三)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温馨提示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结束后,请即刻离场,避免人员聚集。
(二)因资格复核地点周边车位有限、停车不便,建议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提前熟悉抵达路线,并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提早错峰出行。
厦门市苏颂医院
2025年10月23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10-17 | [已结束]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口腔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儿科医师、超声影像科医师、病理科医师 |
| 2. | 2025-9-16 | [已结束]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耳鼻喉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康复科副主任医师、整形美容科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输血科副主任技师、消化内科主治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治医师、神经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儿科主治医师、针灸推拿主治医师、病理科主治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口腔科医师 |
| 3. | 2025-8-25 | [已结束]辅助护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