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业务考核)、体检、考察环节,现将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1102室;邮编:518172,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将公示情况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3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12-11 | [已结束]耳鼻咽喉科医师、中医医师、公卫医师、消化内科医师、超声医师、康复医学科医师、护士、司机、健康管理师、文员 |
| 2. | 2025-12-8 | [已结束]口腔科、肾内科、消化内科 |
| 3. | 2025-11-25 | [已结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