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计划”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55人。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有关岗位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4)。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18-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6月18日17:00
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sbwchys2025
2.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报名系统为选项设置,报名成功并不说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根据个人学历学位及其他情况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匹配和筛选,慎重报名。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不再统一编排准考证,报考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各有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笔试成绩靠前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或者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组织单位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7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5-9 | [已结束]妇产科、儿科、外科、骨科(儿童骨科)、整形美容中心、小儿外科、心理科 |
2. | 2025-2-10 | [已结束]妇产科、儿科、外科、骨科(儿童骨科)、麻醉科、超声诊断科、整形美容中心、消化内镜中心、小儿外科、中医科 |
3. | 2024-5-9 | [已结束]营养科医生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省人民医院 |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 |
2.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精神、麻醉、急诊、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 |
3.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 |
4.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省骨科医院) | 河北-石家庄-桥西区 |
5. | 2025-6-14 | 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 河北-石家庄-桥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