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9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6年5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00—2025年11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zp.ycwsjk.cn/login。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年、2025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上传《“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④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对符合《2025年度盐城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公布的紧缺专业岗位,经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成功人数超过4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签约
1.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考核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考察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察。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2)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考核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3)报名成功人数超过40人的岗位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10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现场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盐城市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10年内给与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盐城市中医院)
**(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盐城市口腔医院)
**(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五、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9-5 | [已结束]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一) |
| 2. | 2025-8-15 | [已结束]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二) |
| 3. | 2025-8-4 | [已结束]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