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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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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信息(三甲)
访问量:
招聘职位:  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内科、肝胆胰外科、疼痛科、产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输血科、超声医学影像科、临床护理、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部、甲状腺乳腺外科   
性质: 全职
学历: 硕士起
亮点: 有编制
有效时间:  2024-2-20至2024-2-29 [已结束]
联系人:  人事科去报名   电话: 087****92208 087****92268查看电话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92号
官网:  www.yndsrmyy.com/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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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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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查询。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229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4年结业的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官网进入考试报名入口选择云南省医疗卫生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2239:00229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2239:003117:00

网上交费时间:20242239:0033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3209:002318:00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询问。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符合免笔试条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原路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3.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但需提供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有关证明;

4.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相应职(执)业资格证;

5.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领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交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涉及部分专业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作要求。

6.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7.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3317:00前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科,共2科),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320900202432318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可于202438日前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查询招聘岗位开考情况。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从原缴费渠道退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成一套试题在同一时段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可免笔试。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地址:由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由用人单位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住培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持所在住培基地出具证明及个人书面承诺(如住培考核不合格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和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政策等需要咨询时,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件2)。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4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4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412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5331日。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形式的宣传,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3.咨询电话:**(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4.监督电话:**(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附件3-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

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3-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3-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附件3-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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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前身为昆明铁路局中心医院。2004年4月整体移交原省卫生厅管理,更名为省第三人民医院,2008年挂牌为大理大学昆明附属医院,2010年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加挂成为云南省职业病医院。目前是昆明市官渡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职业病诊治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占地43亩,业务用房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内设34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25个职能部门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医院拥有1个院士实验室:周宏灏院士精准联合实验室;孙道远、窦祖林等多个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中心:职业中毒救治临床诊疗研究中心;5个省级中心:云南省职业中毒救治中心、云南省企业职工体检中心、云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云南省职业病诊疗质控中心、云南省疼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9个培训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级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临床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吞咽障碍康复专科培训基地、云南省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省职业中毒救治培训基地、云南省盆底超声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妇科、产科、肝胆胰外科、普外科、骨科、疼痛科、麻醉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康复医学科、放射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2个省院共建项目:职业病检测中心、血液净化科;2个省院培育项目:内分泌科、妇产科。
全院在职职工144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63人,占职工总数的91%,高级职称人员占18.7%,中级职称占32.7%,硕博士占17.3%,硕士研究生导师55名,拥有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人才。
医院设有内、外、妇、儿、医技、护理六个教研室和一个中心实验室,7个专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拥有齐全的教学设施和科研设施。医院与泰国清迈大学、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全省多家医疗机构建立联盟医院合作,是国际应急管理学会医学委员会的合作单位。
医院参与了“5.12汶川地震”“4.14玉树地震”“3.01昆明暴恐事件”“8.03鲁甸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受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先进工会组织”“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云南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云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先进单位”“云南省省级消防安全示范单位”“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和“昆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云南民营医院/诊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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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布日期 职位名称 单位名称 薪酬范围 工作地点
1. 2024-4-28 精神科执业医师  昆明长青慈宁精神病医院 10K~20K 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2. 2024-4-28 行政  昆明长青慈宁精神病医院 2K~3K 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3. 2024-4-28 毕业生  昆明长青慈宁精神病医院 2K~4K 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4. 2024-4-28 执业医师  昆明长青慈宁精神病医院 10K~12K 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5. 2024-4-28 护士/护理  昆明长青慈宁精神病医院 2K~4K 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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