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三溪镇卫生院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金堂县三溪镇卫生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违反医德医风不良记录;
(7)2025年10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4日09︰00至10月21日17︰00。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办理。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金堂县三溪镇卫生院(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新兴街72号)。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463062971@qq.com。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材料
(1)基础材料:个人简历(需注明应聘岗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2)加分材料(“三支一扶”、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项目协议书复印件、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资格审查
凡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具体招聘考核时间。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3:1的,由金堂县三溪镇卫生院结合岗位急需程度,可调整为2:1开考比例,仍正常开考,同时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考核标准、成绩计算方式开展招聘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可追溯。
三、考核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符合加分政策且审核通过者,在上述综合成绩基础上额外加2分(加分仅1次,不重复累计);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加分后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成绩公布
按照应聘人员最终综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结果在当天招聘结束后统一公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拟录用资格。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考试总分排名顺序递补。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三溪镇卫生院办公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