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辅助岗位人员招聘简章(2025年11月)
因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4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八)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本公告附件1表格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1号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8号楼5楼组织人事部(3)
(三)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00(仅限工作日)
(四)联系电话:**联系人:商老师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辅助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
所有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1)-(5)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应聘者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五、面试
我院将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一星期内在医院官网发布通知,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岗位拟聘人数以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总分。
当本次招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现场确认总人数与所有岗位拟聘用总人数之比大于15:1时,可由招聘单位视各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针对相应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如增加笔试环节,则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重新发布笔试、面试通知以及综合总分计算规则。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依据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
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卫通〔2011〕2号)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从事医学检验、生物制药、生物材料工程岗位人员体检结果还应满足《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体检复检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组织体检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五)可延迟体检的情形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六)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和技能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进入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研究决定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择优决定是否递补或组织补充招聘。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二)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政策,回避情形如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1)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2)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3)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4)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须实行履职回避。
(三)学历(位)认定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2.第二学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专业认定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文中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1.填报专业名称
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的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
2.专业与学历(位)的对应关系
报考者毕业证书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应当一致,报考者可使用本人已获得的任意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也可使用本人的本科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报考,但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不得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条件要求。
(五)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5年11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未满31周岁。
(六)拟录取人员须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要求时限内报到。
(七)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辅助岗位人员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我院辅助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均由我院监察审计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
(十)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全部通过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xmzsh.com/)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医院官方网站相关消息
(十一)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辅助岗位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5年11月)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25年11月20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10-17 | [已结束]外科主治医师、实验室研究员 |
| 2. | 2025-10-17 | [已结束]口腔科医师、麻醉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皮肤科医师、眼科医师、乳腺外科医师、关节外科医师、创伤骨科医师、脊柱外科医师、消化内科医师、内分泌科医师、肝病与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肾内科医师、重症医学医师、血液科医师、康复科医师、病理技师、药学部药师 |
| 3. | 2025-9-16 | [已结束]泌尿外科医师、整形美容科医师、康复科副主任中医师、康复科中医师、消化科医师、肾内科医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