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卫〔2020〕136号)、《关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平卫〔2023〕6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编外用工13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对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年龄适当放宽。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其中报考统招护理岗位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5年4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4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五)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不包括临时用工),需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护理统招岗位:2025年4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其余岗位:2025年4月17日至18日,时间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各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统招护理岗位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岗位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4.资格审核:各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复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护理统招岗位考试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其余岗位考试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可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单位根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原则上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6倍的(或者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2名的),可以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在岗位招聘人数6倍及以下且同一岗位报名人数12名及以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的,面试或技能操作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或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直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统招护理岗位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入围人员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作放弃本次入围资格。放弃入围资格的,依次递补(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601/index.html)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其中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聘,非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实施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6-6 | [已结束]2025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拟聘用名单公示 |
2. | 2025-5-28 | [已结束]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名单公示(一) |
3. | 2025-5-19 | [已结束]2025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公告(第3号)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7-6 |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苏溪院区(义乌市苏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苏溪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苏溪镇中心卫生院) | 产后康复中心辅助人员 |
2. | 2025-7-6 | 东阳市横店医院(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阳市骨伤科医院) | 药剂科、院前急救、120驾驶员 |
3. | 2025-7-6 | 东阳市中医院 | 护理、检验 |
4. | 2025-7-6 | 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东阳市巍山医院) | 临床、医技、护理 |
5. | 2025-7-6 | 东阳市人民医院 | 护理、协议护士、医疗秘书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7-8 | 住培:中医、中医全科 | 青海省中医院 | 青海-西宁-城中 |
2. | 2025-7-4 | 住培:儿科、全科、麻醉科、内科、超声医学科、耳鼻咽喉科 | 广元市中心医院(川北区域医疗中心) | 四川-广元-利州区 |
3. | 2025-7-4 | 住培:皮肤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四川-成都-新都 |
4. | 2025-7-4 | 规培:药学部 | 绵阳市中心医院(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绵阳医院) | 四川-绵阳-涪城区 |
5. | 2025-7-4 | 住培:临床病理科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广东-湛江-霞山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7-6 | 口腔执业医生 | 建德梅城陈伟明口腔诊所 | 10K~20K | 杭州-建德市 |
2. | 2025-7-6 | 口腔医生,种植医生,院长/主任/经理,实习/进修,洁牙师,正畸医生 | 建德梅城陈伟明口腔诊所 | 8K~17K | 杭州-建德市 |
3. | 2025-7-6 | 口腔护士 | 建德梅城陈伟明口腔诊所 | 6K~10K | 杭州-建德市 |
4. | 2025-7-6 | 口腔医生,正畸医生,种植医生,实习/进修,院长/主任/经理,洁牙师,店长 | 建德梅城陈伟明口腔诊所 | 3K~14K | 杭州-建德市 |
5. | 2025-7-6 | 口腔护士 | 温岭优芽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松门振兴路口腔诊所 | 3K~5K | 台州-温岭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