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文件精神,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委托,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制度试点工作总体安排,中国医师协会对心血管病学、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内科危重症医学、内科老年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普通外科学、外科危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学、儿科麻醉学和口腔颌面外科学共10个试点专科开展2025年招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时间及名额分配
试点专科招收工作于2025年6月启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5〕253号)中各省专培招收计划数,及上一年度各省报送的专培招收需求,中国医师协会制订《2025年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名额分配建议》(详见附件1)。
二、招收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主要招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培的临床医师,专培招收来源见表1。以往未参加过住培但已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根据工作需要、取得单位同意后,可自愿申请参加专培,申报专科应与本人所在的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试点期间,主要招收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培训基地本单位的培训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面向社会招收。不得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的违约医学毕业生。开展专培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含培训对象和骨干师资培训),请有需求的省份主动联系东部省份,中国医师协会予以协助对接。
三、招收工作安排
(一)简章上传
各专科基地应于6月23日-24日将招收简章上传至“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t.ccgme-cmda.cn),招收简章中应明确培训对象在培期间待遇及待遇发放标准;
各培训基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6月27日前依次完成审核及复核。经过省级复核通过的招收简章方能被申请者查阅。
(二)注册报名
拟参加本次招收的申请者应于6月28日-7月4日完成实名注册及报名。登录“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https://www.ccgme-cmda.cn/pole-portal/#/home)点击首页中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栏,并在其中<基地招收简章查询>模块查看各地招收简章,并扫描界面浮窗中报名二维码登录“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与申请者注册报名同步开展。各专科基地、培训基地须在7月8日前依次完成初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7月10日前完成复核。只有通过省级复核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收考核。
(四)招收考核
各培训基地(考点)应于7月11日前完成招收考核考前准备工作,包括下载理论考核专用软件并完成测试,完成理论考核远程视频监考环境的准备及测试,准备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有关题目等。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须参加专培招收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考核及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理论考核形式为网络计算机在线闭卷考核,时间统一为7月14日上午9:00-11:00,考核题目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命制;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4日下午,由各培训基地具体实施。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于7月14日指导本省培训基地按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招收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开展考核工作。
各专科基地应于7月15日-21日在管理平台完成本专科基地考生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分数录入。
(五)首批录取
首批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7月22日-24日,各专科基地应根据实际招收考核情况在管理系统对申请者择优录取,并由培训基地进行审核,录取结果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生效。首批录取结束后,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五)调剂补录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7月25日-29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省总招收计划数前提下,在管理系统对本省各培训基地(专科基地)招收名额进行调整分配。
未被首批录取且选择接受调剂的考生可于7月30日-8月3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全国空余招收名额情况并发起调剂申请。
补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8月4日-8日,各专科基地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管理系统对调剂申请者择优录取,并由培训基地进行审核,补录取结果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生效。补录取结束后,调剂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补录取情况。
(六)报到确认
所有被录取人员应于8月28日前,根据被录取培训基地的要求,及时前往报到。各专科基地或培训基地应于8月30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培训对象的报到确认。报到确认数据将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作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四、招收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培训基地应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培训协调领导机制,明确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任务,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落实专科基地主任负责制,根据各专科培训内容与标准,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规范实施,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招收管理
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抓好招收到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培训基地的招收简章除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和薪酬待遇等基本要素外,还要明确基地的质量保障措施等。逾期2周未报到者,培训基地可不予录取。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专培。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应与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就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要求与待遇等事宜。培训协议应当在培训对象报到后两周内签订(协议样式见附件3)
(三)保障补助经费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对专培工作予以每名培训对象每年3万元的补助,由培训基地参照住培经费用途统筹使用,向来自中西部地区的跨省代培对象、本省域边远欠发达地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的培训对象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适当倾斜。
(四)宣传相关政策
各培训基地应关心爱护培训对象,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做好政策解读,适当进行宣传工作,确保专培制度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试点专科委员会联系人
1.心血管病学:冯敏**
2.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丛鲁红**
3.内科危重症医学:李宏亮**
4.内科老年医学:邓琳子**
5.新生儿围产期医学:宋韵卉**
6.普通外科学:何静**
7.外科危重症医学:李宏亮**
8.神经外科学:胡微微**
9.儿科麻醉学:朱波**
10.口腔颌面外科学:邱天成**
(二)中国医师协会专培部
封旭**李黎010-63315283
(三)专培报名平台及管理系统技术咨询
薛立**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附件
中国医师协会
2025年6月23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6-14 | [已结束]住培:全科、儿科、妇产、麻醉、急诊、病理、重症、其他 |
2. | 2025-4-22 | [已结束]医师、技师、药师、护理 |
3. | 2024-12-11 | [已结束]腺体外科医师、肿瘤科医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6-27 | 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第五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河北省儿科研究所) | 规培:新生儿围产期医学、儿科麻醉学 |
2. | 2025-6-27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保定市临床医学院) | 规培:普通外科学 |
3. | 2025-6-27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 规培:内科危重症医学、普通外科学、外科危重症医学 |
4. | 2025-6-27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规培:心血管病学、呼吸与危重症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 |
5. | 2025-6-27 | 河北省人民医院 | 规培:心血管病学、内科老年医学、普通外科学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7-1 | 住培:精神科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 |
2. | 2025-6-30 | 规培:康复治疗师 | 巫山县人民医院 | 重庆-重庆市-巫山县 |
3. | 2025-6-28 | 规培: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 | 四川-成都-武侯 |
4. | 2025-6-28 | 专科医师规培:儿科麻醉学专科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红十字儿科医院) | 上海-上海市-闵行区 |
5. | 2025-6-28 | 专科医师规培:普通外科学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 四川-南充-顺庆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6-27 | 护士,口腔护士 | 海港区康娜口腔诊所 | 2K~3K | 秦皇岛-海港区 |
2. | 2025-6-27 | 实习/进修,口腔医生,导医/行政/网络/宣传 | 海港区康娜口腔诊所 | 2K~3K | 秦皇岛-海港区 |
3. | 2025-6-27 | 护士/护理 | 中华大街街道办事处育才社区卫生服务站 | 2K~3K | 衡水-桃城区 |
4. | 2025-6-27 | 全科医生 | 中华大街街道办事处育才社区卫生服务站 | 3K~5K | 衡水-桃城区 |
5. | 2025-6-27 | 口腔执业医生 | 安平康德口腔诊所 | 6K~15K | 衡水-安平县 |